|
||||
中新網溫州11月22日電(記者嚴格)記者22日從溫州市委提供的有關文件獲悉,溫州黨政幹部將不得接受海外華僑個人邀請出訪,非僑務主管部門不得以僑務工作名義或應僑團邀請出訪。
溫州近日出臺《溫州市黨政幹部因公出國(境)管理五項制度》並將於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制度包括計劃控制、任務審查、公示公開、動態監督和責任追究。每條制度下,又有相應細分,一共15條規定,涵蓋了出國出境全過程。
記者注意到,該制度相比較此前規定更加細化明確。如實行任務審查制度中明確規定,依出訪任務審查邀請函。從源頭上控制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團組,進一步加大對邀請函的審查力度,規範獲取邀請函的渠道。不準虛報公務出國(境)任務;不準由中介機構、旅行社聯繫邀請函;不準購買或變相購買出訪邀請函;不準由中介機構安排公務活動;不得接受海外華僑個人邀請,非僑務主管部門不得以僑務工作名義或應僑團邀請出訪。
據瞭解,浙江溫州是中國著名的僑鄉,從這裏走出去的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有50多萬人,遍佈世界各地。
制度同時規定從嚴控制出訪人員。新提任的市管幹部,一年內不安排出訪;退休前不足6個月和退二線的幹部,不安排出訪;同一地方、同一部門的負責人在6個月內不得重複出訪同一國家或地區(特殊任務除外)。
制度還規定,出訪不準編制兩套日程活動;不準擅自更改行程,增加出訪國家、地區和城市;不準擅自延長國(境)外停留時間。
該制度還明確了責任追究。違規違紀公款出國(境)產生的費用,一律由團組成員個人承擔,同時追究責任。
據當地媒體報道,溫州市紀委有關人士表示,溫州《五項制度》有不少創新之處,比如在“公開公示”部分,從事前、事中到事後,都有公示要求,力求全程陽光化,這在全國也不多見。
按照制度規定,各組團單位或派出人員執行出國(境)任務回國後30日內,在出訪人員單位政務公開欄或局域網上公佈出國(境)任務執行情況、出訪成果報告和出訪費用。(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