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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每日新報評論員宋學敏5個厭學、輟學的孩子,5個多次離家出走的孩子,不幸在一個寒冷的冬夜,爲避寒躲在垃圾箱裏點火取暖窒息身亡——連日來,貴州畢節5個流浪男孩死亡事件震動且激怒了國人。經媒體報道後,貴州畢節官方迅即對此做出反應,包括2名分管副區長,以及區教育局長、民政局長在內的8名相關責任人受到停職免職等處理。這與以往一些公共事件發生後,某些地區和部門的反應遲緩乃至充耳不聞無動於衷形成反差,然而,迅速的應對卻並沒有平息公衆的質疑和憤怒,隨着媒體調查的深入展開,輿論的矛頭所指也在不斷變換方向。
事發之初,一些在微博上相當活躍的名人很快將這起悲劇喻爲現代版“賣火柴的小女孩”,這種悲情的比喻很快獲得大量的贊同之聲,然而,一些人也發現了此中的不妥:這5個孩子的確很可憐,但他們是逃學離家出走造成的慘劇。這與賣火柴的小女孩爲了討生活而被凍死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比如,《環球時報》一篇評論就指出,“事情發生後,對畢節市政府的質疑、批評鋪天蓋地,在事情還沒搞清楚之前,一些網上意見人士用‘賣火柴的小女孩’等充滿悲情的詞彙進行敘述,這些詞能吸引眼球,但卻是不夠嚴謹的。”概念不同,邏輯自然也不同,這也是一些人不同意畢節官方拿官員開刀的原因,他們繼而質問監管責任最大的家長卻沒有被問責懲罰,甚至被給予了補償,這是爲什麼?是被停職免職的8人有責任還是獲得賠償的父母更有責任?一些人還據此建議中國應該建立剝奪監護權法律條款。對經濟原因之外的失職應剝奪監護權。而媒體報道中死亡孩子家長的一番話,又爲這種質疑提供了佐證:死者陶沖和陶波的父親陶元伍介紹,5個孩子中有4個處於輟學狀態,儘管老師屢次上門或打電話動員,但他們都以“成績不好,不想讀書”爲由拒絕上學。5名男孩時常相約出去玩耍,有時幾天不回家。當地派出所和鄰近縣的派出所曾多次將孩子送回家。
不過,隨着畢節5名死亡男孩家境加上留守兒童身份的曝光,也讓那些懷着滿腔怒火紛紛譴責孩子父母監護失責的人泄了氣。的確,每一個人目睹到土屋柴扉、繩牀瓦竈這種近乎原始的生活時,都應該感嘆,即便是5個孩子不流浪又與流浪何異?孩子寧願做乞兒困坐垃圾箱,都不願回到那搖搖欲墜的破敗老土屋,還難理解嗎?這種時候再來譴責他們父母的失責,就像嘲笑5名死亡男孩沒有垃圾箱裏點火取暖會窒息的常識一樣冷血。而因爲貧困,家長遠赴外地打工,孩子成了無依無靠的留守兒童,因爲脫離家長的管教,也因爲成績不好,孩子們厭學、輟學至於流浪街頭,以致發生了凍死或者悶死的悲劇。這也成爲許多媒體聚焦的核心。《齊魯晚報》就此評論說,“‘成績不好,不想讀書’不能成爲拒絕教育的藉口,孩子輟學一事,家長和教育主管部門責無旁貸。義務教育絕不僅僅是一個家庭個體的自願選擇,而是與國家前途和民族命運息息相關的……對孩子長期失學聽之任之,最終釀成惡果。從這個角度說,五個孩子悶死垃圾箱的慘禍,確爲責任事故,這個責任,首先就是落實義務教育法的責任。”而《人民日報》顯然站得更高,發出了“保護孩子,需要多方合力”的聲音,“我們可以追問,作爲孩子監護人的家長,有沒有給予孩子們足夠的關注和關愛,在孩子出走的這些天又採取了什麼措施?那些看到孩子們風餐露宿的路人,有沒有在擦肩而過時施以援手,抑或向相關部門反映?我們更可以追問,當地的民政等部門在日常的社會救助工作中爲何沒能及時發現這些孩子,併爲之提供遮風避寒的場所?家庭、社會、政府部門,無論哪一個環節能夠切實發揮作用,這場悲劇或許就不會發生。”矛頭所向也包括曾經熟視無睹的路人。這暗合了前述《環球時報》的那篇評論——“在網絡上,我們很多人那麼易怒、易激動,但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很多人卻又是麻木、冷漠的。如果我們不能在現實中踐行,互聯網上的愛心、道德再羣情洶涌,也只能像小女孩擦着的火柴,只提供瞬間的溫暖,很快就會熄滅。”
其實探討誰的責任最大,並不是要逮住一個罪魁禍首,其他的責任者就可以心安理得地脫責,相反更該反思的是,5個孩子之所以一步步走向死亡地帶,與家庭、學校、執法機關、救助機構等保護機制的節節失守直接相關,這其中哪怕一個環節盡到責任,也許就能避免悲劇的發生。現在的問題是,5個孩子的死亡在刺痛國人後,我們真的能痛定思痛,避免悲劇再次上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