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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部分律師和當事人反映個別法官證據交換隨意、擔心證據滅失問題,他們經過充分調查論證,對聽證公開也提出了具體要求,凡是案情複雜、證據較多的案件,要在開庭審理前設置單獨的聽證程序,做到當庭舉證、當庭質證、當庭認證、當庭辯論“四個當庭”,證據質證認證過程一律形成聽證筆錄存入卷宗,切實避免證據交換不嚴謹、質證認證不公開等弊端。
對於文書公開,有羣衆反映,雖然所有案件都公開宣判,但案件宣判前,案件辦理進程無從掌握,宣判後,調查筆錄、庭審筆錄等卷宗信息也只能到法院檔案室去申請調取查閱,十分麻煩。爲此,研究室立即協同軟件工程師研發了電子卷宗公開系統,規定案件辦理的每一項工作一經完成,必須同步生成電子卷宗,將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隱私的信息做技術處理後,上傳至公開系統,使當事人和社會公衆可以通過查詢終端及時瞭解案件辦理情況,最大限度地滿足羣衆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執行工作是信訪集中的環節,而執行信訪又主要反映執行不作爲。經過調查發現,大部分信訪都是信息溝通不暢所導致的誤解,由於缺乏執行事項告知制度,很多申請人不知道執行員所採取的執行措施,對執行情況缺乏理解。也正是這個原因,大部分的執行信訪做好解釋說明後,都能在初信初訪階段化解了。爲此,執行局制定了財產控制、處分和分配等執行程序中的重點事項告知制度,並通過邀請電視臺記者跟蹤執行、人大代表旁觀執行等方式,使執行工作在社會公衆的監督下進行,爭取當事人和社會公衆的理解和支持。今年以來,執行信訪得到有效控制,下降幅度達40%。
以公開促規範,提升幹警素質
提到司法公開對幹警能力素質、形象氣質的影響,博山區法院民一庭副庭長李迎深有感觸,“庭審公開系統剛開始實行的時候,心裏覺得特別彆扭,以前庭審最多有當事人親屬來旁聽,言語、坐姿都不太注意,現在每個審判庭都安裝有攝像頭全程盯着自己,對庭審的規範性要求嚴格了,不知不覺中,自己的形象和庭審駕馭能力也得到了明顯提升。”
“司法公開彰顯出法院和法官的自信,作用非常巨大。”博山區法院研究室負責人說,“以前,我們主要通過加強審判管理和隊伍建設來規範司法行爲、提升案件質效,但是內部管理具有侷限性,力度也比較有限,只有羣衆的監督纔是最有效的。”道理很簡單,羣衆的眼睛是雪亮的,把辦案的全過程都呈現在羣衆的視野裏,幹警的一言一行都變得規範、嚴謹和文明起來。
羣衆的監督是一種壓力,這種壓力會變成促進工作改進的動力,而動力轉化成數字,則是一組組令人欣喜的案件質效指標:今年1至9月,博山區法院結案2964件,比去年同期增長了8.47%;案件結收比達92.66%,提升了5.12%;結案均衡度保持在0.83的高水平,法官人均結案數達到了93.6件,案件平均審理天數下降至28.47天。與此同時,全院來信來訪總量同比下降了37.89%,重信重訪更是大幅減少,案件服判息訴率達到了94.15%,同比提高了3.13%。
在這些顯眼的數據背後,還有一些無形的改變正在發生:區電視臺專門開闢了一個介紹博山法院法官和法院工作的專題電視片,一期期的《法律志願者在行動》節目熱播後受到觀衆的好評;區報《博山通訊》每期都向法院約稿,要求法官講述辦理的各種類型案件,既有趣味性、故事性,也有豐富的法制教育意義;多名法官被選爲全區十大傑出青年、政法先進典型人物,還有更多的法官在其他各種榮譽評選中頻頻“露臉”。
博山法院院長韓強說:“淄博中院部署加強‘公信法院’創建,要求建設一支品牌幹警隊伍,我們推進司法公開,通過以公開促服務、促公正、促規範,不但明顯增強了法官的人格魅力,而且法院工作也得到了羣衆的認可,司法公信力得到不斷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