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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內蒙古自治區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這片連接蒙古共和國的神聖草原上,居住着蒙、滿、漢、回等多個民族,人口約12萬人。近年來,達茂旗人民法院堅持地域特色,因地制宜地開闢了一條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工作的“綠色通道”,使審判職能作用發揮到了最佳。
全方位徵求代表建議
達茂旗法院完善代表、委員聯絡工作機制,及時向人大、政協有關領導和專門委員會報送有關文件、工作簡報、審判動態、工作總結、重要信息等材料,爲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時、全面瞭解法院工作、重大審判動態提供方便。
該院建立了“一對一定向聯絡”工作機制,定向溝通,主動徵求意見、建議。對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議案等,由專人承辦,建立聯絡臺賬,及時辦理意見反饋。
今年以來,該院走訪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53人次;邀請代表、委員視察法院、座談25人次,獲得了較好的互動效果。
以主題教育活動爲契機,該院邀請代表、委員參加學習研討活動。今年,該院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發放開展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徵求意見表50餘份,並得到了積極反饋。
“代表、委員聯絡工作,還需要大膽創新,讓代表、委員自願前來法院做客。”達茂旗法院院長呼德說。
未來,該院將建立代表、委員網絡交流平臺,提升法院文化建設軟實力,讓代表、委員成爲法院的“常客”。
活躍在基層的聯絡員、調解員
爲切實加強基層法治建設,達茂旗法院建立了以巡迴審判爲中心、幫助和指導鄉鎮開展社會矛盾化解的基層聯繫點制度。今年以來,巡回法庭及民庭分別在牧區嘎查及社區,設立了79個羣衆聯繫點,並委託60位人大代表和19名政協委員爲基層聯絡員,以保證每個村委會都設有便民聯繫點,配備便民聯絡員,公開聯繫電話、電子信箱,形成了巡回法庭、聯繫點、聯絡員三位一體、輻射整個轄區的便民聯絡網。
人民調解員處在化解糾紛的第一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具有廣泛性、代表性,既有文化素質、道德修養、辦事能力,又在地方上具有羣衆威信,由他們擔任調解員,容易讓羣衆接受、認可和信服。
據悉,近三年來,達茂旗經代表、委員訴外調解的疑難案件達10餘件。
今年以來,代表、委員作爲人民調解員及時發現糾紛,達茂旗法院提前介入,妥善協調解決了多起案件。這幾起案件多爲關係到農牧民切身利益的草場經營權、土地轉承包糾紛。
代表、委員的案前調解工作,既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又節省了訴訟資源,及時保障了農牧民的合法權益,維護了當地社會的和諧。
巡迴監督的功效
除了邀請代表、委員參加庭審、座談進行監督外,該院在巡迴下鄉辦案時,從就地組織觀摩庭審,到調解結案、當庭執行,邀請代表、委員全程參加,以期達到“巡迴監督”的效果。
今年早春,達茂旗法院巡回法庭全體幹警和10多位人大代表趕赴達茂旗希拉穆仁鎮,訴前調解了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
2006年,呼和點素嘎查牧民呼某承包了64戶牧民的土地,雙方約定承包期限爲10年,承包費每畝40元,承包費於每年的4月10日前付清。協議簽訂後,呼某隻按時交納了2006年的土地承包費。64戶牧民以呼某未履行協議爲由,要求解除土地承包協議。牧民多次到達茂旗法院諮詢,情緒較爲激動。
爲及時化解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切實保證牧民春耕生產如期進行,該院邀請代表、委員召開座談會,對案件進行專門研究部署。
達茂旗巡回法庭審判人員和人大代表立即趕赴希拉穆仁鎮,組織召開牧民大會,充分聽取64戶牧民的意見,瞭解呼某的情況。在代表、委員的積極協助下,法官們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耐心細緻的思想疏導,釋明法律,講清道理,最終使雙方達成共識:呼某同意與64戶牧民解除土地承包協議,64戶牧民自願放棄呼某所欠的土地承包費用。
代表、委員親臨庭審現場,瞭解審判實體和程序的相關規定。每一件案件都在“陽光”下進行,徹底杜絕了暗箱操作,辦案質量也得到了進一步提高。
“達茂旗法院巡回法庭開展的‘陽光審判’活動,讓我們行使監督權力,表明了對我們的高度重視,我們將繼續支持和監督法院工作。”一位人大代表感慨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