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華網濟南11月24日電(記者婁辰)由於企業技術創新投入大、風險高,因而大大影響企業技術創新的積極性。爲此,山東省日前出臺政策,規定凡企業爲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記入當期損益的,按照研發費用的50%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
山東同時規定,經批准建立的國家級和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和工程中心,其科技人員實際發放的工資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據實扣除。並且,鼓勵和允許企業從科研成果轉化產生的經濟效益中,按比例提成獎勵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所有人,及對核心技術、自主知識產權研發作出重大貢獻的科技和管理人員。
爲鼓勵科技人員創辦科技型企業,山東規定,在緩繳註冊資本、科技專項資金扶持、稅收優惠、土地使用等方面給予支持,並規定創業投資企業投資於未上市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