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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郭劍烽)“如果案件臨近結案期仍未審結,案管系統會提前三天出現黃色預警;如果出現超期未結,案件將顯示爲紅色預警。”記者近日獲悉,靜安區檢察院創新管理模式,所有案件的受理、分流、流轉、審結、移送、歸檔等各個環節全部通過案管軟件在網上完成,將案件監督從“紙面”移到“桌面”,在軟件精準的監控下,任何違反法定程序、影響辦案質量的徵兆,都會被“檢測”出來。杜絕超時辦案
每天早上,案管人員小錢走進辦公室,第一件事就是開啓電腦,進入網上辦案平臺。作爲案件管理科的“網絡巡視員”,他要對全院各部門辦案情況進行動態監控:對可能發生的不規範情況及時提醒,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彙報,對法律文書規範情況進行審查。
如果案件臨近結案期仍未審結,案管系統會提前三天出現黃色預警;如果出現超期未結,案件將顯示爲紅色預警。案管科每天都會結合案管軟件的預警功能,以《案件管理流程預警提示單》形式提醒辦案人員嚴格遵守法定期限。運行以來,案管部門共開展案件預警249次,確保了零超時辦案和零超期羈押。
前科一查便知
案件受理是案件進入檢察環節的第一道關口,受理出現問題或者存在瑕疵,將直接影響到案件的後續處理。從2010年7月成立以來,案管科已經退回公安機關移送的無管轄權、人未到案的案件3起,拒絕無理由撤案1次,要求補正法律文書方面瑕疵28次。
6月18日,公安機關將一起李某非法持有毒品的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在受理審查過程中,案管人員調取了本院批准逮捕的相關信息,發現李某於1999年、2003年、2005年、2007年因非法持有毒品和吸食毒品,分別4次被處以勞動教養、強制戒毒,時間從3個月到1年9個月不等,但在公安移送的起訴意見書中卻沒有記載這些前科劣跡。於是,案管人員立即打電話給公安機關辦案人員進行了糾正。事後,公安民警回電:“這麼多案子,你們還能把前科記得這麼清楚?”案管人員回答:“不用我記,案管軟件中各種信息都記錄在案,隨時調取,收案審查既方便又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