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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3日從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獲悉,安委會日前下發文件要求各地加強安全培訓工作,防止和減少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行爲,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安委會日前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提出,力爭到“十二五”末,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等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生產經營單位特種作業人員(“三項崗位”人員)100%持證上崗,以班組長、新工人、農民工爲重點的企業從業人員100%培訓合格後上崗,各級安全監管監察人員100%持行政執法證上崗。
安委會指出,對應持證未持證或者未經培訓就上崗的人員,一律先離崗,培訓持證後再上崗。對因未培訓、假培訓或者未持證上崗人員的直接責任引發重特大事故的,企業主要負責人依法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企業礦長(廠長、經理),實際控制人依法承擔相應責任。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