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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男子在家中販毒後被抓,“沒有人贓並獲”的僥倖心理讓他拒不認罪。日前,河西區人民檢察院依據完整的證據鏈將其訴至法院,並在法庭上對男子進行法制教育,使其在最後陳述階段認罪服法。
去年3月20日18時許,被告人張某在其居住的平房內,以人民幣1萬餘元的價格向李某出售毒品甲基苯丙胺16.84克,後被告人張某在家中被抓獲,並當場查獲毒資。自被抓獲之日起,張某一直拒不認罪,辯稱自己沒有販毒行爲。河西區檢察院辦案組在受理此案後,發現張某之所以拒絕認罪,是由於本案缺乏直接證據。針對這一情況,承辦人對卷內的間接證據進行了細緻的審查和梳理,發現雖然只有毒品買家一人能證實毒品交易的過程,但交易前二人商議交易的過程、交易完成後買家拿走毒品的過程均有相應的證據予以證實,且被告人的辯解有相應的證據予以反駁。在庭審過程中,被告人張某仍然拒不認罪。面對此種情況,公訴人出示相關證據,並當庭對張某進行了法制教育,最終使其在最後陳述階段認罪服法,承認了販毒的犯罪事實。最終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記者張家民實習生信華通訊員何磊元紹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