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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每日新報評論員韓曉波本月24日,教育部發布《關於做好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強調,高校要嚴禁用人單位在校園發佈包含歧視性條款的招聘信息,防止傳銷誘騙和招聘陷阱。轉眼又到了新一屆高校畢業生即將求職就業走向社會的季節,應該說,這個時候強調上述事項,十分必要。
目前,在各類招聘信息中最常見的歧視性條款,主要有三類:性別歧視、地域歧視、健康歧視。
性別歧視主要表現爲歧視女性求職者,或者要求應聘者簽字承諾多少年內不結婚生育等等,亦屬於變相的性別歧視。理由可能很多,但本質上不外乎女性將來要面臨生育問題,可能會影響用人單位的效益,甚至只是對安排人員崗位會造成一些不便而已。事實上,現代社會保障制度已經給出了這個問題的解答,生育是全社會的事,任何一個用人單位對此都負有法定的義務,生育保險等一系列措施都已經包含了對此的補償。再以此爲藉口,就有過度用人甚至是剝削之嫌了。更何況,對女性求職者的性別歧視,也很有可能使用人單位錯過優秀的女性人才,對用人單位自身也是損失,更遑論對社會的整體損失了。在信息化時代,很多行業中女性從業者的作用往往更大,這是由人類的生產方式決定的,“重男輕女”實際上是農耕時代的歷史殘留物,是對男性體力的倚重,而這在電腦時代已經沒有多大意義。
地域歧視實際上也是農耕時代的一種歷史殘留物。雖然它在現代表現爲某種城鄉戶籍二元體系的產物,但這種體系何嘗不是農耕文明的遺留物呢?對戶口、籍貫不能一視同仁,也反映了用人單位在管理上的某種惰性,以及對自身利益的一種不合理的維護。
健康歧視表現爲對某些並不影響工作的健康問題過分苛求,比如早些時候對乙肝病毒攜帶者的歧視後來被叫停,對某些身體有殘疾者(該項殘疾並不直接影響工作)的歧視,對色盲、色弱患者的歧視,等等。這也是人力資源管理的一種惰性所致,以及對人力成本的刻意壓低行爲。健康歧視有時還表現爲某些“蘿蔔招聘”往下刷人的藉口,這就是典型的社會資源分配不公了。貧血、肥胖甚至性病,都可能成爲莫須有的淘汰理由。遇上那愛較真兒的,找多家體檢單位證明自己身體狀況合格,一追到底,最後挖出一串腐敗案件,這方面的報道已有多例。由此可以反向推出:那些不太愛較真兒或不太敢較真兒的,或者身體確實有一點小問題(但不足以成爲限制就業的條件)的,只好認倒黴、吃啞巴虧的估計也不在少數。
除去上述三大類最常見的就業歧視性條款以外,出現在各類招聘信息中的其他歧視性條款還有很多,顯得五花八門、匪夷所思——年齡、民族、學歷、經驗、婚姻狀況、生育狀況……甚至還有姓氏、外貌、身材、血型、屬相、星座!各種上不得檯面的潛規則、世俗偏見、封建迷信等,在這個舞臺上都看得見蹤影。
就業歧視的危害在於,它嚴重影響中國公民就業權的實現、政府的威信和社會的和諧穩定。早在2007年,就有全國政協委員何悅建議在《就業促進法》中加強反就業歧視的內容,並待條件成熟後推出《反就業歧視法》。應該說,這種建議是有遠見的。
各種招聘陷阱中,尤其以涉及傳銷內容的危害最大。即將走出大學校園的年輕人,涉世未深,想象力大於辨別力,易被各種煽情語言所打動,像傳銷這類自稱能使人迅速致富的騙局,最喜歡乾的就是拉攏年輕人。除此之外還有打着各種招聘旗號,實質上行騙財騙色之實的假招聘,都屬於違法甚至犯罪的範疇。高等院校實在是有必要對學生進行這方面的防範教育,這也是高等教育的職責之一,萬萬不能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