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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邊防部隊曾經查獲大量仿真槍。新華社供圖
海關近期查獲多宗仿真槍走私案檢察官提醒攜帶『仿真槍』入境涉嫌重罪
從著名的電腦射擊游戲CS到目前越來越流行的真人野戰游戲,隨著各種各樣的槍戰類游戲盛行,也催生了諸多愛好槍械的軍事『發燒友』,市場上對各種仿真槍械的需求也日益增長。在與深圳一河之隔的香港,仿真槍的買賣是合法的,不少槍支愛好者和槍械收藏玩家從香港購買『仿真槍』帶入境內,甚至還有眾多『水客』幫人從香港攜帶『仿真槍』入境。誰知,他們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內地多條法律:走私武器、彈藥罪以及非法持有槍支罪、非法持有彈藥罪。
本報訊(記者王納通訊員汪林豐)近日,深圳一名軍事愛好者因為迷戀真人野戰游戲,從香港帶了五支仿真槍闖關,結果被海關當場查獲。目前,這名男子已被捕,還很可能將面臨7年以上有期徒刑。
記者隨後走訪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了解到,深圳因為比鄰香港,『仿真槍』在黑市裡很有市場,不少槍支愛好者都悄悄收藏仿真槍,甚至還有眾多『水客』幫人從香港攜帶『仿真槍』入境,近年來已有多名攜帶『仿真槍』從香港入境者,觸犯了走私武器、彈藥罪而被判刑。
典型案例:軍事愛好者帶『仿真槍』闖關
90後帶『槍』闖關
90後的在校中學生何某,從深圳灣口岸入境時被海關抽查,在其腹部查獲藏有未向海關申報的『仿真槍』2支、在其手提包內查獲未向海關申報的金屬BB彈、快速裝彈器、槍支握把等散件。原來,何某是個軍事愛好者,在香港購買這類槍支及散件攜帶入境的目的也只是用於個人玩樂,誰知這已經觸犯了法律。
後來,法院因考慮到何某剛滿19歲,屬在校學生,購槍系個人愛好並無其他非法目的,加之其有良好的認罪悔過表現,最後判處其免予刑事處罰。
相比之下,另一名男子,22歲的被告人彭某所將要面臨的刑罰就要嚴重得多了。近日,彭某從福田口岸入境時,被海關在其隨身攜帶的膠袋、挎包、衣服中查獲可以組裝成5支『仿真槍』的槍支零件。經查,彭某是個軍事迷,經常喜歡和朋友們在野外對戰,所以這次購買5支『仿真』槍偷帶入境,准備4支帶給朋友,1支自己使用。
但是,由於5支槍支的數額已達到了『情節嚴重』的標准,因此,彭某很可能面臨著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目前,彭某已被捕,該案正在審理中。
收藏仿真槍被判三年
家住寶安的一名男子鄧某,本身是一名軟件工程師,因從小愛好軍事,癡迷於收藏和組裝槍支,便在網上購買槍支零部件,組裝後在家中把玩,間或裝上氣槍彈到水庫邊做試驗。
2012年5月26日11時30分許,被告人鄧某網購氣槍管及氣槍彈到村口簽收郵包時,不小心沒拿穩,包裹掉在地上,包中掉出了氣槍彈,村治安隊員發現後遂上前對其進行盤查,鄧某在逃跑過程中被治安隊員抓獲,當場繳獲槍管一支。後民警在其住處繳獲疑似手槍五支、疑似氣步槍兩支及少量氣槍彈。經深圳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其中六支槍支為氣槍。
這些氣槍其實就是仿真槍的一種。鄧某的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內地刑法。本月初,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對鄧某提起公訴,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市場調查:部分水客從香港帶『仿真槍』闖關
記者調查發現,喜歡野戰游戲的軍事愛好者在深圳市佔有一定的數量,以年輕人居多,他們一般通過QQ群聯系,喜歡利用周末時間在大鵬等地進行集體槍械類野戰活動。相比於野戰游戲場提供租用的槍械,部分軍事愛好者更喜歡擁有自己的一支『仿真槍』並派上野戰用場。而這些,都是促使他們從香港購買『仿真槍』冒險攜帶入境或安排『水客』攜帶入境的重要因素。
根據深圳檢方數據,從香港非法攜帶『仿真槍』入境,已佔了市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走私武器、彈藥罪案件的絕大比例。2010年1月至2012年10月,市檢察院受理審查起訴走私武器、彈藥罪案件一共33件,其中從香港走私這類『仿真槍』入境而觸犯該罪名的,就佔了23件;相比之下,走私各類槍支出境的,從其他國家或地區走私『仿真槍』入境等犯罪形式的,加起來一共10件。
這些因從香港走私『仿真槍』入境而被檢察機關以走私武器、彈藥罪起訴的被告人中,既有一些『水客』幫人攜帶『仿真槍』入境,賺取帶工費;也有一些軍事愛好者,因愛好槍戰類游戲而從香港購買幾支『仿真槍』後夾藏入境;還有個別犯罪團伙,分工協作利用快艇通過海上運輸的方式從香港走私『仿真槍』入境銷售牟利等。
市檢察院公訴二處韓明檢察官告訴記者,這些被告人中特別是那些自購『仿真槍』的,『他們從香港攜帶「仿真槍」入境的動機,往往非常單純,僅是喜歡野戰,在香港的商店看到「仿真槍」,就一時興起買幾支帶回來。他們知道「仿真槍」不能帶入境,但不一定知道後果的嚴重性,即他們已觸犯重罪:走私武器、彈藥罪。』
檢方說法:擁有兩支以上『仿真槍』即屬違法
如何分辨哪些槍屬於法律意義上的『槍支』?韓明檢察官對此解釋說:『根據《仿真槍認定標准》及《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鑒定工作規定》等,法律上認定槍支的標准,一是看是否屬制式槍支,凡是制式槍支,一律認定為槍支;二是看能否發射制式彈藥,凡是非制式槍支能發射制式彈藥的,也一律認定為槍支;三是看其致傷力,如果非制式槍支發射彈丸的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耳/平方厘米的,也被認定為槍支。這類以氣體為動力發射BB彈之類俗稱為「仿真槍」的,就要看其槍口比動能了,如果大於等於1.8焦耳,就被認定為法律意義上的槍支了,只有槍口比動能小於1.8焦耳,纔是法律上認可的玩具槍。這樣,按照法律規定,如果非法攜帶2支以上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耳的「仿真槍」入境,就已涉嫌走私武器、彈藥罪。』
從香港攜帶兩支以上『仿真槍』入境會以『走私武器、彈藥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甚至可能會獲重刑。對此,辦案檢察官呼吁,『法律的宣傳力度應進一步加大,讓市民明白槍支認定的具體標准,以及走私武器、彈藥罪這個罪名的後果嚴重性,就不一定會抱有僥幸的心理去冒險。』
對於喜歡槍械類野戰游戲的軍事愛好者,韓明檢察官還建議,『盡量使用正規的野戰游戲場提供租用的槍械,這些槍械經過了公安部門的批准備案,可以合法臨時使用。如果你自己擁有這類所謂的「仿真槍」兩支以上,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耳,你也涉嫌觸犯了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這也同樣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