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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市公安局經保處重大責任事故查處科偵查員胥大可
重大責任事故犯罪雖然是一種過失犯罪,但往往會造成人員傷亡、重大經濟損失等嚴重後果。1997年刑法修改後,市公安局經保處成立了重大責任事故查處科,胥大可成爲籌備組的一員。此後15年,他一直堅守在懲治事故犯罪、維護生產安全的戰場,爲天津經濟建設護航。
只要接到事故警情,他總是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他說:“我們要給死者及其家屬公平的交待,爲企業單位的安全負責!”
2009年5月18日晚8時18分,塘沽臨港工業區內,某企業210米煙囪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內桶墜落事故,造成多人死亡、11人不同程度受傷。市委、市政府及市公安局有關領導都對此事故予以高度關注。當晚11時,重大責任事故查處科接到報警,立即派遣胥大可等民警前往現場進行調查。他們連續4天在現場吃、住,直到查明事故原因,依法立案偵查。而在隨後的兩個月裏,胥大可又和年輕民警一起,加班加點對事故相關的40餘人進行調查取證,對事故成因、事故責任進行調查論證,確定了直接原因、直接責任,依法追究了3名直接責任者的刑事責任。
在事故現場做調查,不僅是繁瑣和勞累,有的時候還會遇到危險。即使如此,胥大可也沒有退縮。
2012年11月3日,北辰區一排污泵站發生事故,造成3人硫化氫中毒死亡。胥大可趕到現場,冒着受毒氣侵害的危險,持續工作了兩天一夜,初步查明瞭事故情況,於11月5日對這起事故立案偵查。
胥大可今年52歲,從事重大責任事故查處工作15年,但工作熱情並沒有因年齡增長而減退。只要接到事故警情,不管是工作日還是休息日,不論是白天還是黑夜,他總是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他說:“我們面對的是過失犯罪,處理的也不是窮兇極惡的歹徒,但我們的責任不容忽視:我們肩負着生產作業中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我們要給死者一個交待,爲企業單位的安全負責!”
調查事故期間,不論是企業的管理人員還是生產一線的工人,不論是犯罪嫌疑人還是受害人家屬,他都儘量給予他們幫助。
在搞好事故調查的同時,胥大可經常深入各企業單位,與管理人員和生產人員交流,對各企業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隱患,督促整改。2012年以來,他已走訪企業單位40餘家,幫助企業解決難題24件,消除事故隱患35處,並舉辦了多場安全生產講座。
善後處理歷來是事故調查中的棘手問題,也是激化矛盾的重要因素。胥大可在搞好事故調查的同時,積極協助企業作好善後工作,尤其是發現矛盾激化的苗頭時,主動介入,盡最大努力維護羣衆的利益。
2010年1月27日下午3時許,塘沽某物流倉庫內,一名農民工在裝車時從3米高的皮帶傳送機上墜落,當場死亡。這一事故涉及三家單位,其中兩家的負責人當時不在天津。事發後,三家單位互相扯皮,推卸責任,而直到晚上7時許,死者還躺在現場,無人出面善後。
胥大可得知這一情況,主動聯繫區殯葬部門,將死者安放到殯儀館,又連夜組織三家單位的工作人員研究善後事宜。可是,直到2月9日,他們也沒有拿出妥善的解決方案。
善後工作不是事故查處民警的職責,但爲了防止矛盾激化,事態擴大,也爲了幫死者家屬解決實際困難,胥大可還是召集了所有事故單位的負責人,要求共商並即日解決事故的善後問題。
2月10日中午,各單位負責人全部到場。胥大可向他們通報了公安機關對此次事故的調查情況,詳細分析了各單位在事故中負有的責任。當日下午,各單位就善後賠償比例和具體數目達成了一致,並在春節前將賠償金送到了死者家屬手中,順利化解了可能激化的矛盾。各單位負責人對公安民警的工作能力和敬業精神給予了充分肯定。
受害人及家屬遇到困難,胥大可盡力幫助解決,而面對犯罪嫌疑人,他也儘量給予他們法律上的幫助。他說:“執法者必須秉持公平公正,既要依法蒐集充足的證據,力證罪行,也要盡力維護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因此,在調查事故過程中,他總是耐心告知嫌疑人他們擁有的權利,鼓勵他們依法進行申辯。他說:“我是人民警察,我的責任不僅僅是懲治犯罪,還要教育嫌疑人。我對自己的調查取證有信心,要讓嫌疑人真正認識到自己的罪行,真心悔改。”
在重大責任事故查處科,從二十歲出頭的新警到三十多歲的青年幹部,都是他帶出來的徒弟。他承擔着傳幫帶的重任,努力培養精英骨幹。
在重大責任事故查處科的辦公室裏,花白的頭髮、爽朗的笑聲,是胥大可的標誌。科裏的年輕民警見了他,總會親切地叫一聲“可師傅”。在大家心中,“可師傅”是敬愛的老師、親切的長輩,更是學習的榜樣。
胥大可不但業務精通、經驗豐富,還對工作充滿了熱情,雖然上了年紀,也沒有停止進取的腳步。現在,他仍在認真地學習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刻苦的勁頭兒不比年輕人差。他還經常和年輕民警交流、討論前沿法律知識,分析疑難案情。他說:“科裏的年輕人都受過高等教育,具有很高的理論水平,是公安事業的‘接棒人’。與他們交流,不僅可以互相促進,共同提高,也能讓自己保持年輕的心態。”
工作中,胥大可勇挑重擔,從不退縮,可是,2010年初,他卻主動找到領導,讓出了探長的職位。他說:“青年民警是公安事業的未來和希望,他們需要更多的機會歷練。看到他們不斷成長,是我最大的欣慰。”
在胥大可看來,當民警就意味着付出和奉獻。多年來,他懷着對黨和人民事業的無限忠誠,履行“人民公安爲人民”的誓言,幹一行、愛一行、專一行,切實把“立警爲公、執法爲民”化爲實實在在的行動。
胥大可的業績得到了組織和羣衆的肯定。他曾連續3年被評爲“優秀公務員”、2次被評爲“優秀共產黨員”,先後3次受到個人嘉獎,並取得“全市公安機關優秀人民警察”、“愛崗敬業老同志”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