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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西都市報訊(季琳記者李鑫)昨日上午,成都市交警五分局聯合龍潭街辦、龍港工業園區工作人員,對轄區內各條進出城通道、川陝路、龍潭工業園區內的亂停放違法行為展開專項整治。1小時內,有12輛車被處罰。
昨日上午10點過,一輛車牌為川A**K51的黑色轎車在龍潭寺隆興路路口停了10分鍾左右。直到民警出現,車輛纔發動准備離去。司機范先生解釋,因為汽車尾號限行,他把車停在那裡等朋友過來,想換乘朋友不限行的車進城。
而在龍潭工業園區的華冠路路口,同樣停了3輛汽車。『我進去拿個東西,過2分鍾就開走。』司機說。這些車均被民警以《道法》中『違反禁令標志』被罰款100元、記3分。 『路口50米范圍內嚴禁停車,違反將被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在標有禁停標志的路段亂停放,也按照此標准處罰。』五分局民警王蘇提醒,在未標有禁停標志的路段,如果車停在街邊佔道停車位以外的地方,也會被罰款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