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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四名男子爲謀財,分別結夥搶劫,先後向網友、好友及日租房主伸出黑手。昨天上午,本市河北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起搶劫案。
打劫網友還拍裸照
據指控,被告人張某、李某、楊某、竇某均爲黑龍江省男青年,四人分別結夥實施了三起搶劫犯罪。2011年12月30日20時許,張某、李某經預謀後,攜帶手銬,在本市南開區王頂堤附近一日租房內,對女青年肖某採取語言威脅、戴手銬的方法,當場劫取肖某隨身攜帶的銀行卡一張,逼問出密碼後,分三次從自動取款機取出錢款共計6萬餘元。後贓款被張某、李某瓜分揮霍。
昨日法庭上,被告人張某交代,被害人肖某是他的網友,二人之前也約見過兩次,都是一起吃飯,這次也是以約肖某吃飯的名義把她騙了出來。案發當日18時許,張某將肖某帶到上述日租房內。隨後,在屋內等候的李某與張某一起威脅肖某拿出錢來。二人得手後,爲防止肖某事後報警,強行給肖某拍了50多張裸照,並告知其若報警就散佈裸照。後來幾人雖然把這些裸照洗出來了,並沒有“用上”。
合夥劫好友金項鍊
檢察機關指控的第二起犯罪行爲發生在今年4月17日晚,當時張某與李某、楊某經預謀後,由張某約林某到本市南開區一家檯球廳打檯球。李某、楊某則攜帶摺疊刀、戴口罩在外面樓羣內伺機搶劫。次日零時許,李、楊二人在臺球廳外樓羣內持摺疊刀將林某捅傷,當場劫取林某黃金項鍊一條(經鑑定,項鍊價值1.5萬餘元)。該項鍊經變賣後,贓款由張某、李某、楊某三人瓜分揮霍。
庭審中,被告人張某稱被害人林某是他的朋友,以前常去他經營的鞋店消費,久而久之就熟了。張某稱其對這次搶劫林某的事並不知情,也沒有參與。而被告人李某則交代,當時是張某提議搶劫林某的,他告訴李某,林某戴了條金項鍊,值些錢,所以大家纔將目標鎖定林某。
謊稱租房搶劫房主
據指控,被告人張某還曾與竇某、李某結夥,於今年5月6日10時許,攜帶彈簧刀、手銬、粘膠帶等作案工具,到本市一居民區,以租房名義,由張某在樓下望風,竇某、李某進入該房屋內,對被害人趙某以持刀威脅、手銬銬手、膠粘帶纏嘴、捆綁雙腿等手段,當場劫取趙某現金3600餘元、蘋果牌iPhone 4手機一部、黃金項鍊及吊墜各一個、黃金手鍊一條。經鑑定,上述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1.5萬餘元。
針對以上犯罪事實,三被告人當庭交代,他們與房東趙某約好看房時間後,帶着作案工具來到趙某家門口。趙某聽到敲門聲後,將門開了個縫,三人趁機闖進屋內,將趙某撲倒,然後將其財物搶走。後經被害人報警,被告人張某、李某、竇某於今年5月9日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李某於7月19日協助公安機關抓捕了楊某。
昨日11時30分,庭審結束,法官宣佈擇日宣判。(記者孫啓明通訊員鄭東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