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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出實情
爲提高知名度賺點擊率
此後,“馨兒徽安”的行爲也被舉報給了警方。因發微博的地址在豐臺區,當日下午5時許,豐臺公安分局勤務指揮處將線索轉給涉案轄區派出所,稱有人通過互聯網發佈嚴重破壞警察形象的微博。民警偵查發現嫌疑人爲王某。7月3日晚7時,王某因涉嫌招搖撞騙罪被傳喚至派出所。
經查,現年23歲的王某爲河南人,業餘平面模特,其父母分別是工人和農民。
王某稱,2007年底,高中畢業的她來京後,先是在酒店當服務員,後又在影視傳媒公司做祕書和網絡推廣工作,後來從事業餘平面模特工作,拍過藝術照,有角色扮演的包括女僕、警察、學生、空姐等。
王某說,自己從來沒有從事過警察工作,發那條微博,一是閒着沒事,覺得好玩,二是想賺取微博點擊率,讓別人看一下她的照片,提高知名度。對於微博中涉案照片的來源,她說,去年12月20日,她和一家廣告公司簽訂平面模特照片合同,給一部小說中的女一號拍宣傳照片,薪酬3000元。拍完後,公司將部分照片通過QQ發給她,其中有警服照15張,所穿的警服都是該公司提供的。“因爲那部小說描寫的就是一個警花的生活,而且我拍的照片又是穿警服的,所以我就編了一條跟警察有關的微博,配合這組警服照片,也是想提高一點知名度。”
獲得輕判
認罪態度較好適用緩刑
豐臺法院審理後查明,今年7月間,王某在豐臺區暫住地內,利用其開通的新浪微博及騰訊微博,爲賺取微博點擊率、提高知名度及獲取其他利益,冒充警察發佈不雅照片及言論,該微博累計被轉發500餘次,評論300餘次。
法庭上,王某表示認罪。她稱,發佈該微博沒有獲取其他利益的意圖,發微博前沒多想。發完微博,她看見有200多條反饋信息,評論也不好,大多是罵她的信息,她就認識到她的言論有損警察形象,就趕緊刪除了。後來,她接到新浪網站客服給她打的電話,告訴她剛剛所發的微博影響很不好,要求她將微博刪除。
王某認爲,自己及時刪除微博,沒有造成很惡劣的影響,且發佈的照片是藝術照,穿的也不是真的警服。
法院認爲,王某無視國法,冒充警察招搖撞騙,其行爲已構成招搖撞騙罪,應予處罰,並應從重處罰。鑑於王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悔罪態度較好,故法院對其酌予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
昨晚,記者電話聯繫王某,王某拒絕接受採訪。
招搖撞騙罪是指爲謀取非法利益,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的行爲。只要行爲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原則上就應當以犯罪論處,應當立案偵查。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規定的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據百度百科)。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相關事件
1.2012年4月26日,微博認證爲“第二炮兵劉園園”的網友在微博中自曝醉駕,並曬出一張照片,其中一名青年女子坐在駕駛室中回頭張望,轎車的方向盤上顯示着“保時捷”的標誌。此事引發網友圍觀熱議。該微博的個人簡介欄中稱“美的驚動了黨”。
很快,解放軍第二炮兵部隊說明:該微博係爲假冒第二炮兵文工團員。同時,二炮在人民微博中對此作了公開澄清,並稱二炮將保留依法追責的權利。
2.2012年10月下旬,網民“任婕”在騰訊網註冊微博客賬號,自稱是總參“特種大隊高級指揮官”“北京軍區某領導的養女”,並登出軍官證和着軍裝照片,頻繁在網上以軍人身份聊天交友,引發一些網民圍觀和質疑。
經軍隊和地方公安機關偵查,確認“任婕”網上照片顯示的軍官證系僞造,查明“任婕”真實姓名爲任某某,上網地點在甘肅蘭州,並將任某某查獲,收繳假軍服2套、軍銜等軍用標誌服飾10餘件,從其上網電腦、手機等電子設備中提取固定了相關電子物證。據任某某供述,爲吸引網民關注,她編造自己是北京軍區領導的養女,在某網站租借軍服,並花180元錢製作了假軍官證。當地公安機關對任某某進行了教育訓誡,並處以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任本人對自己的行爲作了反省,並具結悔過。此外,國家互聯網信息辦網絡新聞協調局已責令騰訊網註銷該賬號,並對騰訊網未能履行用戶真實身份信息認證責任提出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