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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日,“馨兒徽安”在微博上貼出自己的“警服照”,後被證實爲假冒警花。王某所發微博部分截圖 |
“作爲一個警花,我壓力好大啊……整天和政府的領導吃喝。”今年7月,一則以民警口吻發的微博引起網友關注。配圖中,一名上身穿警服的女孩,正在套黑色絲襪。經查,發微博的是23歲平面模特王某,她稱圖片是之前拍的廣告宣傳片,她此舉的目的是賺取點擊率,炒作自己。
記者昨天獲悉,豐臺法院一審認定王某構成招搖撞騙罪,鑑於其認罪態度好,判處其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1年。
豔照上網
網友認爲有損警察形象
7月2日上午10點40分,名爲“馨兒徽安”的用戶在新浪微博發佈了一條消息稱,“在老家做了一名警察,一切從零開始,努力學習。作爲一個警花,我壓力好大啊。自從回老家後,壓力真的好大,整天和政府的領導吃喝。警花只是一個稱呼而已,打着警花、模特的稱號天天陪領導吃喝談項目、招商引資。”
此條微博中還配有3張照片,第一張裏,一名女孩穿着警服,看上去很正式,英氣十足;第二張,這名女孩穿着比基尼坐在浴缸邊,警服則被掛在牆上作爲背景;第三張照片,該女孩上身穿着警服,正在套黑色絲襪。
當日,這條微博引發網友們的強烈關注,幾百人轉發、評論。不少網友認爲,“馨兒徽安”的做法有損人民警察形象,更有網友懷疑其身份,認爲這是一次惡意炒作,有網友對“馨兒徽安”進行了不實信息舉報。
新浪反應
確認消息不實禁言7天
當日下午4點02分,新浪微博社區管理中心發佈公告,證實該信息爲“冒充警察惡意炒作”的不實消息。
新浪微博公告稱,“馨兒徽安”發微博稱“回老家做了一名警察”並配了穿警服圖片。經查,此圖爲別人發過的劇照。經“江寧公安在線”查詢,全國警員信息庫並無此人。“馨兒徽安”言行構成“發佈不實信息”。根據《新浪微博社區管理規定(試行)》第22條,新浪微博對“馨兒徽安”的處理如下:扣除信用積分5分,禁發微博7天。
昨天,記者聯繫到當時負責覈實此信息的新浪微博社區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對方表示,從7月2日下午2時開始,有網友開始舉報“馨兒徽安”,最終共有14名舉報人,基本都是普通網友,也有認證的警察以個人身份舉報。管理中心接到舉報後開始覈實工作,主要從三點確認信息不實:第一點,涉案照片中的警服,不太像正規警服,肩章、號牌、領花都不太正常;第二點,涉案照片去年年底就在新浪微博出現過,當時,也有一名女子在微博上貼出身着警服的不雅照引發熱議,後來該網友發微博道歉稱,“是拍戲期間的一個無知行爲,服裝實爲影場道具”;第三點,新浪微博社區委員會的合作專家成員中,有一個是“江寧公安在線”,這個成員很活躍也很熱心,經常發闢謠消息。對方查詢全國警員信息庫,並無“馨兒徽安”實名認證的名字。工作人員表示,綜合以上三點,他們認定“馨兒徽安”發佈了不實消息,隨後發佈了不實信息的結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