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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杜嘯天通訊員/魏巍)在布吉關上下班高峯期,有一名男子常常“被撞”,“被撞”後都會以50—500元不等進行私了,他就是以此爲生的職業碰瓷人李某泉。前天,這名男子被羅湖警方刑事拘留,而這已經是該男子第四次被深圳警方拘留。
據羅湖警方介紹,11月26日早上6時許,在監控視頻中屢屢出現的身影又現身在布吉海關進關方向的緩緩車流中,東曉派出所辦案隊民警張林平、劉依鬆立即警覺起來,注視着監控中男子的一舉一動。
從11月中旬以來,東曉派出所陸續接到多宗110報警,均反映有一名年紀約40歲中年男子在上班高峯期以“之”字形穿行於布吉海關進關方向的車流中,以假裝被車撞的方式向車主敲詐勒索,一些車主想私了息事寧人,便選擇給錢,往往都是50元、100元的,出手闊綽的有時也會給個500元。
接到報警後,民警張林平、劉依鬆多次到現場伏擊,逐步掌握了嫌疑人作案方式、體貌特徵及行蹤特點,在固定了相關證據後,等待最佳時機抓獲犯罪嫌疑人。
11月26日7時許,伏擊民警清楚地看到這名嫌疑人盯上了一部白色日產小汽車,然後朝目標小汽車走過去,趁車主變道時輕輕碰了車頭右前方,然後假裝摔倒,司機下車後嫌疑人就與司機理論,幾分鐘後,當司機拿出錢包取出100元人民幣遞給嫌疑人準備私了時,民警立即衝到案發現場將嫌疑人抓獲,並將其帶回派出所調查。
經審訊,該名男子名叫李某泉,四川南充人,36歲,現無業,對其敲詐勒索行爲供認不諱,並供述2012年11月以來其多次在布吉海關、布吉吉華路一帶以類似方式敲詐過往車輛。經查,李某泉2009年1月和3月以及2011年2月因敲詐勒索先後被東湖、六約和沙灣派出所拘留及勞教。目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