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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備受關注的“暫改居”又有了新消息!昨天,記者從省法制辦瞭解到,即日起到12月5日,《安徽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辦法(草案)》]向公衆徵集意見,或將於明年正式實施。這也就意味着,在我省實施16年之久的暫住證制度將退出歷史舞臺。7日內必須向公安機關申報根據《辦法(草案)》,流動人口,是指非本省常住人口的人員到本省居住,或者本省公民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跨市、縣居住的人員。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7日內,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向居住地公安機關申報居住登記。需要指出的是,在醫療機構住院就醫的人員,由醫療機構負責登記;在學校、培訓機構寄宿就學或者培訓的人員,由學校、培訓機構負責登記;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人員,由救助機構負責登記。登記的單位,應當自辦理登記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登記情況報送當地公安機關。此外,用人單位、房屋出租人、房屋租賃或者職業介紹中介機構,應當自與流動人口建立、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租賃關係、中介服務關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流動人口居住登記信息報送當地公安機關。擬住1個月可以申領以上,根據《辦法(草案)》就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機關申領居住證。但是,需要符合下列條件當中的一項。享受社會保險政策僞造居住證最高罰1000 (本報記者黎靜)
溫馨提示
四種參與方式如果您有任何意見和建議,可於12月5日前,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意見: (一)留言。請登錄,點擊網站首頁右側的立法意見徵集欄目,對徵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二)信函。合肥市長江中路221號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郵政編碼:230001)。 (三)郵件。請將意見發送至:wg@ahfzb.gov.cn。 (四)電話或者傳真。聯繫電話:0551-2602607。傳真電話:0551-2603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