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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林霞虹實習生陳立通訊員馬偉峯)兩老人因點歌起衝突,60歲老人用木棍打死59歲老人。近日,廣州中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60歲的鐘其昌無期徒刑。
鍾其昌今年已經60歲,是廣州市荔灣區某“小舞臺”夜總會的常客,外號叫“鍾哥”。“李生”也是這裏的常客,但兩人素來關係不和。來這裏唱歌的人要先領一張寫有順序號的唱歌紙,憑着這個找到位置後在歌紙上寫歌,輪着唱歌。
今年3月14日下午1時多,鍾其昌在點歌過程中,因“李生”辱罵他,出於氣憤從隨身攜帶的揹包內拿出一根木棍,連續擊打“李生”的頭、背等部位,致“李生”受傷倒在沙發上,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廣州中院審理此案認爲,鍾其昌因瑣事持木棍連續擊打“李生”頭部,致“李生”死亡,犯故意傷害罪。但考慮到鍾其昌是因爲被害人當天的辱罵行爲,一時激憤犯罪,事出有因,並且在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從輕處罰。判處鍾其昌無期徒刑,並賠償“李生”兩位八旬家屬59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