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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網絡流傳的“濟寧職業技術學院團委副書記鄭媛媛”的大尺度私密照片事件,26日下午,該學院迴應稱,鄭媛媛並非“團委副書記”,而是普通教師,不在團委工作,事發後,她已被開除團籍,並已離開學院。院方稱,因感情糾紛,鄭媛媛前男友爲打擊報復,將照片傳至網上,該事件純屬個人行爲。
———新華網、人民網、齊魯網
內情
男友還曾想過
公開兩人視頻
24日,一名自稱是照片男主角的網友“馬申科”在網上發聲明,稱自己發帖是因爲與鄭媛媛有感情糾葛,他上傳照片後,被警方拘留了10天。當初還有上傳視頻的想法,但是因爲技術原因沒有成功。
不平違反哪條紀律
芮小7:自拍是人家的私事,又不是違反紀律,幹嘛要開除團籍?
許航毓:我想知道,開除團籍的原因和程序。違反了哪條紀律?是哪一級的團組織經過了什麼樣的程序?
別介意直率:不是她願把照片放上網的,人家明明是受害者!校方應給她更多溫暖。開除的做法簡直和封建家長一樣!
贊同總該付出代價
Yuzek: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這話沒錯。但學校爲什麼一定要容忍你的這種生活方式?老師的師德很重要,形象很重要,老師在學生面前的威信很重要,學校爲什麼一定要接受這樣的人做老師?我沒說她做錯了什麼,這是她的權利。但學校也有開除她的權力!我不認爲學校有義務承擔由於她的行爲所造成的後果。學校有選擇什麼樣的人做老師的權力。
壓抑的城外:影響了公衆的雙眼,總得付出點代價。
東東:就算留在學校,她也不易面對吧。
分析關鍵在於婚否
HIKIE:關鍵是這個教師是否已婚,如果無關婚外情,就真只是個人隱私。
chemlcx:這些照片如果不傳播的話,根本沒有社會危害性,所以誰傳播處罰誰,而不是拉着受害者一起打板子。
ARKIE:記者會不會誤解了學院的說法?這女教師去職已十多天了,可能當時校方還未弄清原委,不清楚她就是受害者,但憚於照片曝光造成的影響,所以快刀斬亂麻。這在當時的情況下,或許不奇怪吧。
感慨千萬別拍豔照
行走中的默默:所以說妹子們不要拍什麼私密照,即使那個男人多麼油嘴滑舌。無數血的教訓證明……
天天法克:校方這個邏輯是,團員都不××的?
大海的天空:她又不是用國家的錢去找“二爺”,有必要搞得這麼大動靜嗎?
反思私密未必不雅
飛翔:“不雅照”這個詞值得商榷,只能說是“私密照”,只是把它曝光的人違法了。
夜風:又是一起“網絡暴力”造成的悲劇。事情一開始就沒搞清楚,女教師被人寫成是當官的,就開始被謾罵了。
滄浪:公道自在人心,網絡也是理性佔主流,看到對此事的評價就是最好的證明。
建議受害女應上訴
李思磐:誰來爲雙重打擊下的女子維護權益?鄭媛媛你應上訴,要求懲罰前男友,繼續回校任教!
楊平整理(感謝新浪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