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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小時前,三一集團關聯公司羅爾斯公司起訴美國總統奧巴馬和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一案,在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結束了第一次的庭審。
今年7月至9月,美國總統奧巴馬和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先後以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爲由,禁止三一集團關聯公司羅爾斯在美國俄勒岡州一軍事基地附近興建4座風力發電站,並要求他們在兩星期之內從這些地方撤走全部財產和裝置,90天之內從風力發電項目中撤出全部投資。
今年9月12日,羅爾斯公司將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告上法院,10月1日又將美國總統奧巴馬加入訴訟對象。
北京時間昨晚(28日)10點30分,這起備受關注的案件在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開庭審理。庭審持續了兩個小時。新聞縱橫值班編輯陳俊傑在今天凌晨2點獨家電話採訪到了三一集團美國風電項目訴訟案律師夏廷康。夏廷康介紹,這次庭審屬於程序審查,沒有進入實體的審理。庭審的焦點是,法院是否對這起案件有管轄權。
夏廷康:今天庭審的主要內容是,主審法官傑克遜就美國總統奧巴馬對三一在美關聯公司項目風電項目所做出的決定是否有司法審查權,做出聽證。在美國司法管轄權分兩部分,第一部分是關於個人或者相關法人,法庭是否具有司法管轄權;第二部分是對於涉案的事項是否具有實質上的司法管轄權。當三一在美國的關聯公司十月一日對奧巴馬和他作爲政府的代表提出了相關訴訟以後,法院已經接受審理,已經承認了法院對奧巴馬總統和美國政府以及相關的機構所謂的有法人的司法管轄權。今天要決定的是,對本案涉及的內容是否有實質上的司法管轄權。
法庭上,雙方圍繞這個焦點問題進行了激烈的辯論。
夏廷康:美國司法部律師認爲,相關的法規明確說明,總統依照本法案做出的決定不受司法審查。也就是法律明文規定不受司法審查,因此法庭沒有司法審查權。如果美國總統依照法案做出的命令是在法案授權的範圍內,那麼這個命令是不受司法審查的。但如果總統做出的相關命令超越了相關法規的授權範圍,應該也必須受到法庭的司法審查和監管。比如法律規定了總統有權暫停並且限制或取消一個特定的項目,但是奧巴馬總統在對三一集團和羅爾斯在美通電項目的命令中,不但取消了項目,還對三一集團在美的風力發電機的進一步使用和銷售都提出了限制,這就超出了法案的範圍。
昨天,法官沒有對這起案件的程序審查作出裁定。夏廷康律師相信,法官是因爲慎重纔沒有當庭宣判。
三一集團副總經理、美國羅爾斯公司首席執行官吳佳樑昨天也旁聽了案件的庭審。庭審結束後,他在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對判決結果表達了期望。
吳佳樑:我們希望能夠得到公平公正的裁決。今天的庭審主要是要解決一個地區分區法院有沒有權力審理總統的訴訟案,現在我們希望得到一個結論當然是有權審。
至於法院什麼時候能宣判,夏廷康律師表示無法預測。中國之聲將繼續關注案件的進展。
(來源: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