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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地把艾滋病與性濫、吸毒等行爲聯繫在一起。多年來,對艾滋病的歧視很難消除,媒體在這方面是有一定責任的。早年對艾滋病報道的“妖魔化”以及近年來的獵奇報道,如“艾滋小偷”、“艾滋毒針”、“艾滋女”等等,都對受衆產生了誤導,對艾滋病有了牴觸心理,認爲這是一種不良的疾病。其實就疾病本身而言,有什麼好的疾病與壞的疾病之分呢?
看看常出現於艾滋病報道中的這些文字:路邊野花、女性性亂者、小姐、吸毒的、賣淫的、癮君子、妓女、暗娼等等,這些明顯帶有歧視性質的語言正是在向公衆透露一個信息:得艾滋病的不是賣淫嫖娼的就是吸毒的。其實,稍有醫學常識的人應該瞭解,艾滋病的傳播途徑有三種:性傳播、血液傳播和母嬰傳播。以性傳播爲例,不僅僅有償性服務才能傳播艾滋病,任何發生無保護性行爲的個體之間都有可能傳播,包括合法夫妻之間。更無辜的是那些因爲母嬰傳播而被感染的孩子,生活是否檢點與道德是否敗壞根本與他們無關,但是他們被迫被人以“異類”相待。
這種片面理解以及歧視的後果是嚴重的。一方面會使公衆對艾滋病產生恐懼或誤解,“恐艾”越來越嚴重;另一方面,公衆對自身是否有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風險或機會持否認態度,認爲只要自己沒有不良行爲,就不會感染艾滋病。而事實上,我國目前艾滋病疫情正從高危人羣向一般人羣擴散,並且任何人都不具有先天抵禦艾滋病病毒感染的能力,這種誤解和歧視無論是對個人還是對整個防治工作都是非常危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