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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金無足赤、人無完人。既然對方知道自己錯了,你就諒解一下,給他以改正的機會吧!”11月23日上午,河南省漯河市源匯區人民法院人民調解室內,來自婦聯的兩位陪審員在參與一起離婚糾紛案件調解時開導原告薛某。經過法官與人民陪審員耐心細緻的疏導教育,促使雙方當事人冰釋前嫌,重歸於好。這是該院在民商事案件和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的審理中,實施“四方聯動”庭外化解矛盾糾紛機制的一個剪影。
在民商事案件和刑附民案件的審理中,源匯法院積極整合社會資源,構建以法官助理庭前調解、陪審員對口調解、特邀調解員參與調解、律師主持和解爲內容的“四方聯動”庭外化解矛盾糾紛機制。截至10月底,該院今年受理民事案件1900件,經庭外和解或撤訴的達1712件,調撤率達90%以上,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得到了社會各界的讚揚和肯定。
該院推行法官助理庭前調解,由立案人員在接待過程中,對當事人進行指導和解釋,必要時與鄉鎮司法所、工會、婦聯等組織、部門進行溝通、協調,勸導當事人及時達成調解協議,減少當事人之間的對抗,化干戈爲玉帛。
該院還根據人民陪審員的職業特長,選擇參審案件類型。尤其在審理涉及婚姻家庭、繼承、贍養、鄰里糾紛等民事案件中,挑選熱心羣衆工作、羣衆基礎好的人民陪審員,用羣衆易懂、易信的大衆語言解讀法律,以百姓的情理和樸素的情感化解難調的糾紛。
源匯法院充分發揮轄區居委會或村委會幹部的公信力,特邀經驗豐富的基層調解員參與民事糾紛案件的調解。法官在調解中專注於釋明法律,人民調解員則側重於鄰里和睦相處的藝術,既讓當事人雙方感到法律的規則性,又體會到調解的人性化,使得雙方互相退讓,和和氣氣地達成協議。(王振華婁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