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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東明11月29日訊(記者景佳通訊員崔建偉張琰)東明縣男子陳某經朋友介紹,今年認識河南省滎陽市男子李某,後被其以工程要招標為由,騙走274.5萬元巨款。11月29日,東明警方傳來消息,這起特大詐騙案已被偵破,嫌疑人李某被緝拿歸案。
7月9日,東明縣公安局接到一村民陳某報案稱,河南省滎陽市男子李某以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復堤綠化工程名義,詐騙其現金274.5萬元。
原來,今年3月,陳某經朋友介紹與犯罪嫌疑人李某結識。李某稱自己在某市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工作,現在有一項復堤綠化工程准備招標,可以幫陳某疏通關系獲得該工程承包權,陳某信以為真,當即與李某達成口頭協議,表示願意參加這項工程投標。李某隨即提出要陳某先拿出60萬作為投標審核款,陳某依言將60萬如數交給李某。之後,李某分別以審核款、投標款、疏通關系用錢、送禮花銷等名義向陳某索要現金共計274.5萬元。
4個多月過去,已經先後為工程花費270多萬的陳某遲遲不見工程公開招標,於是聯系到該市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試圖詢問其投標工程進展情況,然而電話撥通後,陳某得到的答復卻是委員會根本沒有李某這個人,更沒有所謂准備招標復堤綠化工程。陳某這纔到意識到受騙,匆忙趕到東明縣公安局報案。
經過調查,專案組民警發現,犯罪嫌疑人李某曾經在2008年9月25日因詐騙罪被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期兩年執行。
犯罪嫌疑人剛經過緩刑期,仍不思悔改,再一次實施詐騙。經縝密偵查和證據搜集,東明縣公安局於2012年7月以涉嫌詐騙罪對李某進行追逃。
11月21日,專案組民警獲悉李某在河南省鄭州市的活動軌跡,經偵大隊隊長鄭軍、中隊長王中衛立即帶領專案組民警,連夜趕至鄭州市對其實施抓捕。在當地警方協作下,專案組民警將藏匿在該地的李某抓獲。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