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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
網上幫辦楊暘即時播報今年6 月份,徐先生在中惠團泊灣購買了一套200多平米的聯排別墅,簽好定購合同,他向開發商支付了首付款77萬元,其中包括8 萬元定購金。後徐先生認爲別墅出現質量問題要求退房,沒想到退房手續辦好後等了3 月收到的退款少了8 萬元,再去問售樓處才得知是被扣了8 萬元定金。
徐先生說,他簽訂的合同中規定是今年7 月份交房。但在交房之前,徐先生曾提前去看房,發現房屋外花園地面有下沉塌陷的現象,別墅小樓外的樓梯與地面間出現很大縫隙,樓體也有幾處裂縫,很是震驚。徐先生考慮後,認爲別墅出現這種情況屬於房屋質量問題,所以找到開發商退房。
經過協商,今年7 月份售樓處同意爲徐先生辦理退房。徐先生說:“辦退房時,我手中的購房合同、收據等購房材料都被售樓處收回了,而且只讓我在一張未填寫內容的收款確認單上籤了字,我比較相信他們,稀裏糊塗地退房,最後什麼東西也沒留下,白白少了8 萬塊錢。”
記者聯繫了天津市天湖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開發的中惠團泊灣售樓處,相關負責人孟小姐經過覈實後回覆,徐先生定房時,銷售人員已提前與其說清楚,認購金屬於定金,是不能退的。因爲徐先生定房和驗房間有一定時間,這期間房子不能出售給別人,到現在徐先生再退房已影響銷售,所以不能退定金,而且徐先生購房時簽訂的認購書內也有關於認購金不退的說明。
此外,售樓處孟小姐表示:“徐先生的退房原因不是因爲房屋問題,因退房時房屋還未交付,所以不存在徐先生提出的質量問題,據瞭解是徐先生與家人對購房意見不統一,最後決定退房。另外在交付房屋前,房屋有一些瑕疵問題屬正常現象,我們肯定會進行維修。”
最後,售樓處稱,因天氣等原因,原別墅外確實存在一些下沉問題,現已修復,沒有此類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