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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爲不給自己和別人吸食就不犯法,我過於幼稚了。”化學專業碩士劉望博爲了“挑戰自己”,用學過的理論知識嘗試製造毒品。昨天,他因涉嫌製造毒品罪在昌平法院受審。
年僅27歲的劉望博是有機化學專業研究生,2010年畢業在天津工作,後來北京一直在醫藥公司從事合成藥物工作。
據檢方指控,今年8月21日,劉望博購買了製造麻古的設備和原材料,在昌平區沙河鎮七裏渠南村的房間內,以一定比例將甲基苯丙胺、咖啡因、色素等材料混合烘乾,壓片製作成麻古。被警方當場抓獲。
經檢驗,警方從劉望博製作成的材料中,檢驗出甲基苯丙胺(冰毒)。檢方認爲,應以製造毒品罪追究劉望博的刑事責任。劉望博說,他大學畢業後到一家醫藥公司工作,因覺得工作對身體有傷害,他案發前辭職,租住在沙河鎮。聽說咖啡因可以加工成麻古,加上自己在大學的專業就是化學,經常做實驗,他便產生了好奇心,想挑戰自己,嘗試一下看能否成功。
他從網上搜索了麻古配方,並從QQ羣等地方購買了色素、甲基苯丙胺、咖啡因等原料,按一定比例摻和起來並碾碎成粉末,還沒來得及壓制成麻古片劑,就被警察抓了。“我深深知道了自己所犯的錯誤,感謝公安機關能及時抓住我,給了我懸崖勒馬的機會,我願意爲自己的錯誤承擔責任。”劉望博說。
辯護人認爲,劉望博製毒使用的藥劑量很少,並不是爲了出售,也沒有實驗成功,應以未遂對待。而且劉望博做實驗的目的並非爲了謀利或吸食,主觀惡性不大,建議法庭從輕或減輕處罰。
對此,公訴人反駁說,不管他是出於好奇心,還是對專業的熱愛,都不能成爲觸犯法律的理由。劉望博爲製造毒品,花5000元準備了原料和工具,並進行了製造,只是在尚未把毒品壓制成藥品狀時就被抓獲。根據我國法律,他的這種行爲已經構成了製造毒品罪,而且是既遂。
記者:製造麻古和你的專業有關嗎?
劉望博:製造麻古的過程屬於藥品學的研究範圍,我想把學到的藥品學方面的知識在實踐中應用,因爲我想做與藥品有關的創業。
記者:製造成功了嗎?劉望博:我認爲沒有實際完成,我只是製出來些粉末,可能是因爲缺乏其他輔料吧。
記者:怎麼產生製造麻古的想法的?
劉望博:最初是想試試能不能把食品裏的咖啡因加工成藥片類,後來上網一搜,發現咖啡因是製作麻古的原料,於是就想嘗試一下。
記者:如果成功製造出麻古會怎麼處理?
劉望博:我不會販賣,也不會自己吸食或者讓別人吸食,只會遺棄。我以爲自己不吸食,也不讓別人吸食就不犯法,現在看這種想法太幼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