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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財啟
實踐中,我院一直堅持以創新預防機制提昇預防實效,預防工作做好了,反腐敗的成本就會降低。我院的具體做法如下:
首先,將預防工作重點放在公眾關注度高的民生領域。針對轄區大型醫院集中的特點,我院主動延伸監督觸角,在市中醫院、婦幼保健院、衛生監督中心等6家單位設立了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聯絡站,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重點方面、重點崗位、重點人員的預防,將崗位職責進行程序化設計,對這些單位的重點人員進行警示教育、問卷調查、測試,提高他們的學習積極性,避免預防工作流於形式。某醫院的一位財務科長在聽過警示教育講座後這樣評價:『講座用本系統的事教育本系統的人,使我認識到了自己工作崗位的風險點,感覺職務犯罪離我們並不遙遠,為我們敲響了警鍾。』
其次,推行廉政建議制度,即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檢察建議的作用,采用不同的建議形式爭取最佳的職務犯罪預防效果。一是針對個案,對案發單位發出檢察建議,指出案件反映出來的管理漏洞,督促案發單位進行整改並作出回復。如針對城市規劃管理部門在商品房住宅小區容積率確定、調整程序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發出檢察建議,杜絕了個別規劃人員擅自調整比率的現象,防范賄賂案件的發生。二是對同行業的案件進行匯總分析,在研判出系列串案發生的原因後,總結出該行業中容易發案的環節及犯罪嫌疑人的慣用做法等問題,向行業團體發出預防建議,督促對行業管理制度進行查缺補漏,真正『由點及面』的預警作用。
第三,制定服務企業助力轄區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一是緊密結合反腐敗斗爭形勢與企業聯合開展法制教育宣傳活動。二是為企業提供法律諮詢,了解企業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遇到的困難,及時幫助解決,運用法律手段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三是摸排線索,依法查辦職務犯罪案件,努力為企業挽回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