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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管理所副所長利用手中職權吃石材供應商的回扣,最終案發。日前,經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受賄罪判處丁一有期徒刑十年,並沒收個人財產1萬元。
2005年8月,丁一被淮南市民政局聘任爲該市公墓管理所副所長,並主持全面工作。2006年起,爲了能長期向其公墓供應石材,閆某(已獲刑)與丁一約定每套石材給予他200元不等的回扣。2007年4月和2007年12月底,提供石材的閆某,爲了完成預約商定,分兩次向丁一送回扣款7萬元和3萬元。
2012年4月11日,閆某因涉嫌非法經營公墓等問題案發被調查,在此期間,他主動交代了向丁一行賄10萬元的事實。案發後,丁一主動交出了全部贓款。
(王來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