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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唐江澎)昨日,湖南省衛生廳副廳長方亦兵宣佈,即日起全面啓動新農合省級定點醫療機構即時結報工作,這意味着今後全省參合農民在湘雅醫院等23家省級定點醫院就醫,都可直接獲得新農合報銷。報銷額度
每年最高可報銷12萬元
按照規定,2012-2013年度,參合農民到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普通住院補償標準爲:起付線每次1000元,封頂線爲每參合年度內累計住院補償不超過12萬元,政策範圍內醫藥費用的補償比例根據各統籌縣市區實際情況確定。農村重大疾病醫療救治病種的補償標準按省衛生廳、財政等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
省衛生廳合作醫療管理處處長王兵告訴記者,根據年度內的報銷政策,具體的補償金額患者自己也能計算出來,具體爲:住院費用補償金額=(住院總費用-自負費用-起付線)×政策補償比例+招標藥品費用×30%(自負費用包括招標藥品費用)。
跨年度住院
按出院年度補償政策計算
如果年底住院,次年纔出院,這種情形下的住院費用如何報銷呢?據悉,省衛生廳對此特別做出了規定,參合患者跨年度住院入、出院年度連續參合的,按照出院時年度補償政策計算補償費用。
不過,跨年度住院的參合患者出院年度新參加新農合的,只計算新參合年度發生的住院醫療費,按照出院時年度補償政策計算補償費用。
跨年度住院的參合患者出院年度未參合的,在參合時效內,定點醫療機構應及時告知儘快與參合地經辦機構聯繫,辦理參合手續。已過參合時效仍未參合的,只計算上年度住院醫療費用,按照上年度補償政策計算補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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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種情形不納入即時結報範圍
“並非所有在省級醫院住院的情況都能納入省級即時結報範圍。”王兵提醒,如特殊慢性病門診的就診費用、意外傷害的住院費用、住院分娩的費用(高危搶救除外),這3種情形不納入省級即時結報範圍。暫不納入省級即時結報參合患者的住院醫藥費用採取“先付後補”的方式,即先由參合患者全額支付住院醫藥費用,然後回參合所在地經辦機構辦理住院費用補償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