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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圍繞貫徹落實廣東省建設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五年行動計劃,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專門制訂了工作方案,通過“提高解決商事合同糾紛司法效率”、“完善企業退出機制”等方式爲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保駕護航。
廣東高院一直以來致力於提高商事案件化解效率。從去年4月開始,着手開展了民商事案件小額速裁試點工作。從試點情況來看,小額速裁能夠及時化解糾紛,顯著提高審判效率。今年又將試點範圍擴大到珠三角各市基層人民法院。
圍繞服務法治化經商環境,廣東高院將爲商事合同糾紛司法效率再次“提速”,推出了六項“提速”舉措,包括:進一步規範案件審理程序和實體處理環節,顯著提高商事合同糾紛司法審判效率;顯著提高商事合同案件執行效率;保證審判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規範法官自由裁量權行使;推行裁判文書網上公開;推行簡易程序快捷審、普通程序簡化審制度,建立速調速裁機制;建立全省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系統,完善被執行人聯動制約懲戒機制。
廣東高院還將在落實行動計劃的過程中,加快制定企業破產案件審理配套程序,保障債權債務關係的公平實現,使企業退出市場便捷有序,減少企業辦理破產手續的時間和成本,提高債權回收率。探索建立企業破產保護、重整制度,維護營商主體利益,建立再就業扶助機制,緩解社會矛盾。對破產財產少、債權債務關係清楚、債權人較少的破產案件,省高院將探索建立簡易破產清算程序,提高企業破產案件的效率。廣東高院還將加強與工商等部門的聯繫,制定統一的操作規範,做好破產企業註銷登記、破產財產解封等銜接工作。(裘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