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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採取“放水養魚,分期付款”的執行藝術成功促使一起涉及1733名申請執行人、標的額高達1460萬元的存款糾紛案件達成和解協議。目前,老河口法院將被執行人湖北生生集團1460萬元全部執結支付給儲戶。
湖北生生集團於1999年在老河口市開辦湖北永生城市信用社,開展金融服務。因資金鍊斷裂發生信用危機,不能如期支付海英等1733名儲戶到期存款本息1460萬元而引發集體上訪。衆儲戶將生生集團訴至老河口法院。經法院調解,儲戶與生生集團達成和解協議,由生生集團於2006年底前,分5次償還儲戶本金及利息1460萬元。後因生生集團未能按期履行協議,故儲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立案後,執行人員經多方調查後發現,生生集團在包頭市註冊成立了永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正在包頭市中心開發建設一幢高99.4米、建築面積4萬平方米的國貿大廈。生生集團的法定代表人胡水生持有美國綠卡,其家人在美國定居,胡水生經常往返中美兩國。
老河口法院迅速追加永生房產公司爲被執行人,並查封了正在施工中的國貿大廈。鑑於生生集團未償還鉅額債務,法定代表人胡水生持有美國綠卡,有逃避責任的可能,法院又立即裁定限制胡水生出入境,扣押其美國護照。
生生集團與永生公司在強大的法律威懾下,主動與儲戶達成和解協議:生生集團於2008年底先行支付800萬元,餘款於2009年1月底前全部付清。後因永生公司建設國貿大廈資金短缺,未能償還。法院鑑於永生公司施工中的國貿大廈地處包頭市黃金地段,銷售前景很好,如果查封立即拍賣,不但儲戶欠款不能如數還清,而且對生生集團也很可能帶來滅頂之災。爲此,法院審慎研究後,決定採取“放水養魚”的辦法:將國貿大廈整體查封變爲定向查封,待大樓建成後,生生集團逐步銷售,分期還款。
事後,永生公司在一年內籌集資金建成國貿大廈並在三年內順利銷售,永生公司用售房款分批償還了儲戶欠款。今年11月,永生公司按執行和解協議的約定將最後一筆執行款275萬元匯入老河口法院執行款賬戶,至此,該案終於全部執行終結。(邵建宏孫 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