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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今後,凡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阜康市鄉鎮(牧區)居住的農牧民如果有訴訟需求,巡迴審判庭將會直接上門服務。11月27日,阜康市人民法院推出十項便民訴訟措施,以實際行動貫徹落實十八大精神,爭創人民滿意好法院。
阜康法院認爲,人民法院審判工作就是和老百姓打交道,要貫徹落實十八大精神,就是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堅持爲人民司法工作主題,全面落實各項便民訴訟措施,從審判全程爲人民羣衆提供訴訟便利。
十項措施承諾包括:加強巡迴審判工作,在全市四鎮二鄉一區(天池風景區)設立25個巡迴審判工作點,各審判業務庭依照巡迴案件的排期時間和地點按時到位開庭審理。同時,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深入農村、社區、企業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實行電話預約立案,對行動不便、確有必要的當事人可上門受理起訴;開設綠色通道和農民工訴訟窗口,從快審結涉及農民工切身利益的各類訴訟案件,全力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完善規範信訪接待室,落實信訪接待責任制,專人接訪,專人引導訴訟;開設法院門戶網站,以網絡信息平臺,建立裁判文書、審判信息公開發布查詢機制,試行網上立案諮詢;對符合司法救助的當事人,及時辦理緩、減、免繳訴訟費用手續;提高人民陪審員的參審率,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紐帶橋樑作用;搭建多元化訴調對接平臺,實行先行調解、庭前調解、庭中委託調解和邀請調解相結合,力求息訴罷訪、案結事了;爲少數民族當事人聘請民語翻譯,保障轄區民族當事人訴訟權利得以實現;實行執行異議聽證審查及複議制度,充分保護執行案件當事人和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
(王建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