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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彭真思想推進立法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李適時
彭真同志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主要奠基人。他長期主持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為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傾注了大量心血,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彭真同志復出工作。他從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戰略高度,深刻闡述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重要意義,明確指出:沒有健全的社會主義法制,就很難實現健全的社會主義民主。他深感全國上下『人心思法』的急切期待,不顧年事已高,夜以繼日地忘我工作,為恢復和健全我國社會主義法制殫精竭慮,嘔心瀝血。在短短三個多月時間裡,他主持制定了刑法、刑事訴訟法、選舉法、地方組織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等七部重要法律,拉開了我國改革開放時期大規模立法工作的序幕。1980年至1982年,他擔任憲法修改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具體主持修憲工作,親自起草了憲法序言部分,從總體上把握憲法的基本原則,對每一個條文都仔細推敲。在他擔任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期間,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出臺了一系列有關國家機構、民事、刑事、訴訟程序、經濟、涉外等方面基本的重要的法律,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奠定了重要基礎。
彭真同志在領導立法工作的過程中,不僅主持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法律,而且形成了一系列深刻的思想和精闢的觀點,至今仍是立法工作的重要指導原則,是立法人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思想寶庫。比如,彭真同志在立法工作中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他在1979年6月所作的《關於七個法律草案的說明》中,首次闡述了堅持黨的領導、實行人民民主、嚴格依法辦事三者之間的關系。在立法實踐中,他始終要求把這三者有機統一起來,確保立法工作更好地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同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和意願有機統一起來。又如,彭真同志在立法工作中一再強調,立法要從中國實際出發,解決中國的實際問題,並且以我們的社會實踐來檢驗。他還形象地比喻說:『是法服從實際情況,還是實際情況服從法?誰是母親,誰是兒子?實際產生法律,實際是母親,法律、法理是兒子。』怎樣了解、獲得這種實際呢?彭真同志提出,必須進行調查研究,對我國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存在什麼問題,研究怎麼逐步解決。只有這樣,纔能確保制定出來的法律與國情相適應,在實踐中立得住、行得通。再如,彭真同志在立法工作中特別注重發揚民主,聽取各方面意見,尤其是不同意見。他曾在民法座談會上說:『要歡迎不同意見,對不同意見要很好地聽取,認真地考慮。不同意見越多越好,有不同意見就可以比較、可以鑒別,民法就可以搞得更好些。不要自以為是,要實事求是,切不要以為自己的意見不管對錯都不能改變,這不是馬克思主義的態度。』『要鼓勵大家講不同意見,敢於爭鳴,使我們制定的法律能夠避免或少出一些錯誤。』這些重要思想,閃爍著智慧和真理的光芒,對於我們今天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具有十分寶貴的指導意義。
彭真同志雖然離開我們已經15年了,但他為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特別是立法工作所作出的卓越貢獻永遠銘刻在歷史的豐碑上,他孜孜不倦探索和追求民主法制的精神永遠激勵我們前進!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這標志著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走上了新征程。希望基金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把彭真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研究好、宣傳好,把彭真同志親身踐行的優良傳統和作風繼承好、發揚好,繁榮我國法學研究和法學教育事業,共同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為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作出應有的貢獻。
理論聯系實際加強法學研究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原主任委員楊景宇
黨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繼續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以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為根本,把制度建設擺在突出位置,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五位一體』總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十八大剛剛閉幕,以研究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繁榮我國法學研究和法學教育事業,促進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為宗旨,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與教育基金正式成立,這對學習、貫徹、落實十八大精神,無疑是很有意義的。
彭真同志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主要奠基人。新中國成立後,他長期主持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常工作、立法工作、政法工作,在工作實踐中,特別是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偉大實踐中,深入總結正反兩方面的歷史經驗,並在此基礎上研究、借鑒我國過去的、外國的有益經驗,集思廣益,集中全黨集體智慧,逐漸形成並不斷發展了比較完整的民主法制思想。彭真民主法制思想反映了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歷史進程和基本經驗,涵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的理論基礎與實踐基礎、本質特征與價值取向、實體制度與程序制度、方針政策與工作方法,涉及方方面面,內容相當豐富,可以說是20世紀中國特色馬克思主義法學發展成果的集中體現,不僅對解決當時的實際問題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對當前和今後仍有指導意義。
胡錦濤同志在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指出:『當前,世情、國情、黨情繼續發生深刻變化,我們面臨的發展機遇和風險挑戰前所未有。』報告號召全黨『堅定不移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而奮斗』。在新的形勢下,我們怎樣立足現實,面向未來,從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深入研究彭真民主法制思想呢?這裡,我想提出一個法理研究問題。
1991年2月,我在杭州協助彭真同志整理他的《論新中國的政法工作》專集。有一天,他嚴肅地對我說:『我們的憲法、法律、法律體系,都是也應該是既有理論指導,又有實踐基礎的。理論問題很重要。科學的理論是客觀事物運動內在規律的反映,它是解決戰略問題的。只有學好理論,纔能從全局上、發展上、本質上把握改造社會、改造自然的規律性,纔會有預見性,不致就事論事,甚至迷失方向。建立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要靠有中國特色的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作基礎、作指導,經驗主義不行,教條主義也不行,土教條不行,洋教條也不行。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到現在,立了不少法,相比起來,馬克思主義的法理研究還很不夠。我老了,已經沒有精力做這件事了,只能拜托你們去做。今天就算拜托了!』這一段語重心長的話可以說是彭真同志交代給我們這些後來人的一項政治任務。
彭真同志多次講過,法學是什麼?是上層建築。它是由經濟基礎決定的,又要反過來為經濟基礎服務。社會發展了,經濟基礎發展了,法也要發展。按照他的這個觀點看問題,可以說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為中國特色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奠定了基礎,但決不是這一理論的終結。我們的國家至今仍處於變革、轉型時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還處於自我完善與發展過程中。實踐沒有止境,法學理論也就需要不斷創新與發展。所以,研究彭真民主法制思想,創新與發展中國特色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決不能脫離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實踐。這裡,關鍵在於始終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從我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最大國情、最大實際出發,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堅持不懈地研究我們國家在前進中面臨的新問題,總結我國人民在實踐中創造的新經驗,同時借鑒、吸收我國過去的、外國的那些體現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反映民主法制一般特征與規律的經驗,古為今用,洋為中用。科學形態的、周密的而不是主觀臆造的、粗糙的理論,只能是從歷史實際和現實實際中總結出來的揭示事物本質、反映事物發展規律的結論。
習近平同志指出,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歷史任務。在實現這一歷史任務的偉大實踐中創新與發展中國特色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離不開民主的發揚。在理論問題、學術問題上,應該實行『百家爭鳴』。只有充分發揚民主,通過不同意見展開討論,我們的認識纔能逐步接近真理。反之,壓制不同意見,『眾口一詞』,表面的一致往往會掩蓋實際的分歧,只會妨害法學理論的發展。在法學研究中實行『百家爭鳴』與維護法律尊嚴、嚴格依法辦事,是不同范疇的問題。法律一經立法機關通過,全社會就必須一體遵照執行,誰都不能煽動不守法、不執法。法學理論研究則不同,是可以爭鳴的,應該爭鳴。通過爭鳴,誰是誰非,最後也還是要看社會實踐檢驗的結果。只要我們的法學工作者抱著這樣的科學態度,在法學理論問題上就會逐步比較一致地達到對真理的認識。
研究彭真思想建設法治國家北京市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吉林
彭真同志是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政治家,堅定的馬克思主義者,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主要奠基人,黨和國家的卓越領導人,他為中華民族的獨立和中國人民的解放,為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發展和完善,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建立、發展和完善,為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為崇高的共產主義理想,頑強奮斗一生,建樹了不可磨滅的歷史功勛。
今年是彭真同志誕辰110周年,同時也是1982年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值此之際,成立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與教育基金,深入研究彭真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弘揚彭真同志高尚的革命精神與崇高品德,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要『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這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完善和發展,不僅為我們加強民主法制研究工作提供了理論依據,更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指明了方向。同時,進一步明確了高等法學院校在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內所肩負的重大政治任務和歷史使命,對法律教育事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為民主法制的理論研究工作提供了更為先進的理念,拓展了更為廣闊的空間。
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與教育基金的成立,就整個國家民主法制建設進程而言,它只是其中的一個篇章,但也是我們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的具體措施。基金的成立,將有力地推動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和法學教育事業的發展,也必然會更加密切法學院校與實務部門之間的聯系與合作。
我們相信,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與教育基金一定能夠緊緊圍繞我國法制建設中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法律問題,找准工作切入點和著力點,不斷提高研究水平和教育質量,集聚更多的專家學者,培訓更多的法律人纔,推出更多的理論成果。衷心祝願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與教育基金不斷發展壯大,為我國的法治研究與教育事業多盡一份職責、多獻一份愛心、多作一份貢獻。
弘揚彭真思想促進法制建設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韓大元
為繼承彭真的革命精神和崇高品德,弘揚彭真民主法制思想,推動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由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共同發起成立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與教育基金。我受基金理事會的委托,作為基金的發起單位之一,介紹一下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與教育基金的籌備過程和一些情況,並對基金章程作一些說明。
關於基金的籌備過程。今年是彭真同志誕辰110周年,也是1982年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如何紀念彭真同志在中國民主與法治建設中的卓越貢獻,特別是1982年憲法修改過程中的重要貢獻,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一直在思考合適的方式。從2011年開始,由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傅洋、傅彥和中國人民大學朱力宇、周珂聯系籌備,在楊景宇、張春生的直接領導下,分步驟制定計劃,籌措資金,辦理有關手續,確定組織機構、落實辦公場所,經過一年的努力,今天終於舉行了基金成立大會。本基金的主要來源是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捐贈的創始資金1000萬元以及黃楚標、宋義相等三位先生捐贈350萬元。這一基金將按照中國人民大學教育基金會的管理方法、中國人民大學董事會章程以及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與教育基金的章程來具體管理與實施,通過各種途徑擴大資金捐贈的渠道和方式。這一基金是全國性的基金,具體的工作機構設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關於基金章程的有關說明。基金的宗旨是深入研究彭真的民主法制思想,促進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繁榮我國法學研究和法學教育事業。基金的主要用途是研究弘揚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的有關活動,研究與國家立法、執法、司法有關的重要課題,研究我國法學研究與法學教育面臨的重大課題,獎勵對我國社會主義民主與法治建設作出重大學術貢獻的個人。
理事會為基金的最高決策機構,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秘書長、理事若乾人,第一屆有關人員由發起單位聘任,經基金委員會研究決定,聘請王漢斌同志為名譽理事長,楊景宇同志為理事長。為了加強基金的管理,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與教育基金還專門成立了管理委員會,具體負責基金的管理並進行監督。
完善人大制度開闢基層自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中國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會長張春生
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的核心內容是用制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在這個問題上,他最突出的貢獻是在兩大方面:一是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一是以立法開闢基層群眾自治。
彭真認為,在中國,人民當家作主,最重要的就是這兩個基本方面。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共產黨創立的。從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論》到建國前夕的『共同綱領』,再到一九五四年憲法,有一個逐步醞釀、成形的過程。此後,這個制度曾受到乾擾,甚至一度被廢棄。彭真的貢獻,主要是在這個制度恢復以後,重新主持人大工作中作出的。
彭真對人大理論的突出貢獻,第一,是科學回答了黨和國家政權的關系,首先是黨和人大的關系問題。依照憲法規定,全國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新中國成立後幾十年的實踐證明,把這個規定落到實處,做到名副其實,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彭真說:在我們這個國家,要把事情辦好,沒有黨的領導不行,堅持黨的領導,不是簡單地由黨下命令。黨對黨員是要下命令的,但對人大、政府不是靠直接下命令。黨的領導,最根本、最主要的是思想政治領導,靠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正確;靠黨和群眾的密切聯系,黨的主張反映最大多數人民的最大利益;靠廣大黨員的帶頭作用和模范作用。對於黨和人大的關系,彭真說:憲法規定,『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人民代表大會。黨和人民的意見只有通過全國人大和它的常委會通過和決定,纔能成為法律,成為國家意志』。
這是依據國家憲法,對黨和人民、黨和人大關系的最准確表達,也是人大制度得以發揮作用的關鍵所在。離開了這些原則,也就從根本上偏離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第二,是在人大和『一府兩院』的關系上,彭真根據憲法,提出了重要的指導原則。他說:依照憲法規定,全國人大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國務院是它的執行機關,辦事都是以人民利益為依據,以憲法為准繩,都是在共產黨的領導下,方針、政策、目標是一致的。顯然,全國人大(包括它的常委會及專門委員會)的職責和方針,決不是無原則地同政府唱對臺。當然,它也不是不問是非、等因奉此的『橡皮圖章』。他強調『分清是非,是就是,非就非。對的就要肯定、支持,錯的就要否定、糾正』,『決不能沒有原則,不講是非』。在這個基礎上,他給人大提出的工作方針是『一不失職,二不越權』。又提出:『凡違反憲法法律的事情,人大就是要管,這方面少一事不如多一事;凡政府職權范圍的具體工作,人大不必管,這方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彭真在新時期全國人大領導崗位上,就是依這樣的原則和方針,開展工作的。
第三,擴大選舉民主,改等額選舉為差額選舉。在確立差額選舉的法律制度時,彭真說:要堅持不等額選舉。候選人多於應選人的不等額選舉是搞好選舉的關鍵之一。采取這樣選舉的辦法來選拔乾部,要比只由領導指定、選拔可靠得多,選拔錯了也比較容易得到改正。這樣選舉產生的各級政權機關,比較能夠勝任,也比較能夠經得起風浪。五屆人大期間,差額選舉制度被正式入法。
基層群眾自治,在基層實行直接民主,在中國黨內是由彭真首倡的。先是建國之初的城市居民自治,後是上世紀八十年代廣大農村的村民自治,都是彭真首先發現,加以倡導,得到中央認可,以立法形式確立為基本制度的。在當代中國,這是具有前瞻性的貢獻。
由於傳統和現實體制的原因,即使到了上世紀80年代,實行村民自治,也是阻力重重的。彭真花費心血,以執著和耐心的工作,說服和引領許多持不同意見的人,先是把它寫入憲法,繼而形成法律制度。他堅持認為,建立村民自治制度,實行村民直接民主,是國家民主制度的基礎。用他的話說,『沒有群眾自治,沒有基層直接民主,村民、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不由他們直接當家作主辦理,我們的社會主義民主的健全即還缺乏一個側面,還缺乏全面的鞏固的群眾基礎』。
值得重視的是,彭真倡導村民自治,還有更加深遠的考慮,那就是為未來中國的民主法制社會奠定一個牢固基礎。他立足中國實際,提出了兩個重要思想:
一是培養民主意識和養成民主習慣。中國有幾千年的封建專制歷史,缺少民主法制傳統,人治觀念、特權思想、家長制、人身依附觀念根深蒂固,影響很深。建設民主法制社會,基礎在於全民的民主法制意識的養成。彭真提出在廣大群眾中培養民主意識、養成民主習慣。在中國黨內,他是提出這個命題的第一人。這是一個深謀遠慮又切合國情的重大命題。
二是讓人民在實踐中學習民主。針對有些人認為群眾不懂得怎樣實行民主,很難實行自治,彭真提出,民主政治建設有許多工作要做,但很重要的一條,就是要讓群眾在實踐中鍛煉,學會民主方法,養成民主意識和民主習慣。又提出,中國人缺乏民主的習慣,所以需要辦許多『民主訓練班』。群眾的議政能力,是通過實踐來鍛煉、提高的。有了村民委員會,群眾實行直接民主,要辦什麼、不辦什麼、先辦什麼、後辦什麼,都由群眾依法決定,這是最廣泛的民主實踐。他對貫徹村委會組織法、實行村民自治寄以很大期望,說廣大農民『把一個村的事情管好了,逐漸就會管一個鄉的事情;把一個鄉的事情管好了,逐漸就會管一個縣的事情,逐步鍛煉、提高議政能力』。不是治民,而是『民治』,這就是民主。
中外民主的發展歷史、我黨在根據地實行民主的歷史都一再證明,民主,首先要做起來。這個做,當然要有步驟。必要的『訓政』可以有一點,但不是訓好了再做,更不是只訓不做。彭真這些深入淺出的論述,揭示了民主的規律,十分值得重視和研究。
彭真作為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的主要奠基人,是已被歷史肯定了的。這包括他的民主法制思想,也包括他的民主法制實踐。他的成就的取得,有客觀條件和主觀條件兩個方面。就客觀條件來說,有三個時期的實踐是不容忽視的:一是主政晉察冀邊區時期。二是1949年到1954年主政北京市工作的各界人民代表會議時期,以及此後的主持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常工作的一段時間。三是『文化大革命』十年。對彭真來說,前兩者形成了一些正面的理念和經驗;而『文革』十年,則全是國家失去民主法制後切身的慘痛教訓。『文革』結束後,從領導人到普通百姓,對法制有普遍渴求,彭真是在這個形勢下走上人大領導崗位的。可以說,是形勢給了他一個推進民主法制的舞臺。
就主觀條件來說,他一生注重學習,注重在實踐中總結經驗教訓,是很重要的方面。在上世紀30年代的監獄生活中,他仔細研讀過孫中山的三民主義、五權憲法和國民黨的各種法律制度。後來在繁忙工作中又堅持學習與研究,對中外法制的歷史有相當的了解。這對他後來民主法制思想的形成,不無裨益。就個人品格來說,晚年彭真對民主法制的追求,有幾點尤其值得重視:
一是他的真誠態度。在我們的現行體制下,對人民民主和法制是否真誠,是個很關鍵的問題。彭真有一種嚴肅的擔當精神,他在委員長任上經常強調,在人大工作最重要的是按憲法辦事,決不允許出現不符合憲法規定的做法。他還說,我這個委員長如果違反憲法,我就辭職;你們要是違反憲法,也要辭職。講得很嚴肅。在他主持人大工作期間,工作人員都把學習和遵守憲法作為第一要務。及至暮年,實現憲法規定的人民當家作主,依然是他懮慮的主要問題之一。他認為,雖然我們反復強調『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我們的乾部,包括黨和國家的領導人,不論職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公僕』,但由於一些實際問題未解決,工人農民『往往感覺不到自己是主人』,他認為,『這是很大的問題』。原因在於我們執政以後,『自上而下的多了,自下而上的少了』。應當從制度上解決這些問題。
二是他的務實精神。我國的民主法制建設將是一個長期的、歷經幾代人的過程。這既有傳統積淀的原因,也有現實體制的原因。對這些,彭真是很清醒的。1985年年底,在北京召開的民法通則起草座談會上,彭真感慨地說:我這輩子是看不到中國建成法治社會的。他又問坐在身邊的陳丕顯、彭衝、張友漁等同志,你們能不能看到。一致的回答是:看不到。這證明,他們都能直面這項事業的長期性和艱巨性。
與此密切相關,彭真在推進民主法制事業中突顯了務實精神。他強調民主也好,法制也好,都應當從中國的實際情況出發,積累成熟的經驗,循序漸進地發展。比如,地方自治是法治社會的通例。這在他是完全清楚的。但立足國情,他選擇行政村這樣的最基層單位,以立法實行自治,盡管也遇到了相當大的阻力,但仍不失為一種現實可行的選擇。他的出發點,是把村委會辦成『民主訓練班』,使農民在民主實踐中學會民主的方法,以備在更大范圍、更高層次上實現民主。又如在立法工作中,他既有建成法律體系的設想,又反對脫離實際地構築體系,認為那樣做,十個有十個要失敗。他強調總結改革與發展的實踐經驗,先單行法而後法典化。實踐證明,這是一條可行的工作思路。
思想博大精深內容極其豐富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許崇德
今年是彭真同志誕辰110周年,也是彭真主持制定現行憲法公布實施30周年,值此光榮偉大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代表大會勝利閉幕,全國掀起學習十八大文件高潮之際,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與教育基金今天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宣告成立,這是一件大事,更是一件喜事。
彭真是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政治家,堅定的馬克思主義者,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主要奠基人,黨和國家的卓越領導人,他在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過程中鞠躬盡瘁,立下的功勞數不勝數。彭真同志的思想理論博大精深,內容極其豐富。以1982年通過的憲法來說,這部憲法凝聚著彭真同志的智慧、理念和經驗,是我國歷史上最好的憲法。1982年憲法和彭真同志離不開,多年來這部憲法指引著我們從勝利走向勝利。
彭真同志非常關心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30多年前,我在彭真同志的辦公室裡聽他講過,北京政法學院從安徽回來了,在此基礎上要成立新的中國政法大學。彭真說,他們想請我去當中國政法大學的校長,我去的話,要當實的校長,實實在在地管事。彭真出任大學校長,後來並沒有成為事實,但他願意全心全意辦好學校的精神感人至深。他說過的這段話,在我聽起來真是語重心長。我深深地敬佩彭真同志真乾實乾、不慕虛名的高貴品格。我感佩於他的高尚人格,我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
中國人民大學是在黨中央直接關懷下成立的新中國第一所社會主義新興大學,從來堅持從嚴辦學,培養共和國的接班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堅持發揚優良傳統,60餘年來卓有建樹,在國內外享有較好的聲譽。因此,在這裡作為彭真思想的研究和教育基地是適當的。
本版稿件由本報記者陳麗平張媛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