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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圖本報記者丁國鋒本報見習記者馬超本報通訊員錢軍
『我們希望雙方都退一步,尊重法院、尊重法庭,本著求同存異的原則,妥善化解爭議,爭取有一個圓滿的解決。』今天,江蘇省海安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房屋行政登記案,坐在被告席上的海安縣縣長陸衛東主動伸出手,希望與原告協調化解爭議。
據了解,陸衛東是自2004年以來,海安縣出庭應訴行政案的第三任縣長。這一次,海安縣人民法院為原被告雙方特意設計了圓桌審判席,以更多地體現平等對話,消除雙方的對立情緒。
2001年,某公司與李培武簽訂買賣協議,將一房屋賣給李培武。李培武付款後一直未入住。2004年,該公司又將該房賣給曹霞。曹霞付款後迅速入住。2009年,海安縣人民政府將涉案房屋登記給李培武。不久,李培武憑房產證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曹霞遷出該房。今年8月,曹霞向法院提起訴訟,認為海安縣人民政府未盡審查和注意義務,錯將房屋登記給李培武,請求法院判決撤銷房屋登記。
接到法院通知書後,陸衛東第一時間深入了解案情,組織會商討論。『對於本案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的問題,我們之前已經向法庭提交了相關證據,請法庭予以審查。』被告席上的陸衛東沈穩應對。
除答辯、分析案情、發表意見外,陸衛東還積極參與協調,提出切實可行的調解方案。『一所房子只能歸一方所有,我們建議一方當事人讓出房屋,賣房公司參照現行市場價對其補償,另外一方佔有房屋。』最終,在陸衛東的參與協調下,原告曹霞與第三人賣房公司、李培武另行達成民事調解協議,同時撤回對海安縣人民政府的行政訴訟。
『群眾利益無小事,群眾再小的事情都是政府的大事。如果有行政訴訟,行政首長必須堅持出庭。』陸衛東接受采訪時表示。
據了解,為應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不願出聲、不出效果的『亞健康』、『不給力』、『半隱形』現象,海安法院全面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出聲出效果,探索並施行疏導式圓桌審判、重點建設工程法官聯系人、行政爭議綜合聯調等機制,在化解行政爭議、推進管理創新、助推政府法治和公共信用建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有效的作用。海安縣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連續6年100%,訴訟案件和解撤訴率明顯上昇。本報海安(江蘇)11月30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