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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大報告主題鮮明,內容豐富,內涵深刻。報告對法治與司法建設的論述,更是高屋建瓴、精闢透徹、令人鼓舞、催人奮進。
法治建設的目標更加明確、更加具體。十八大報告在總結三十多年改革開放輝煌成就的同時,吹響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強勁號角。報告明確指出:“確保20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並進一步要求:“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斷提高,人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很明顯,報告在描繪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宏偉藍圖中,法治的藍天當屬濃墨重彩。可以說,十八大報告對法治的強調又更進一步,對依法治國的要求更加明確,更加具體。一是突出了“全面落實”。二是明晰了時間要求。三是內容更充實:“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斷提升。”對建成法治政府和提升司法公信的要求,不僅是對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進一步深化和具體,從而避免了虛化,而且抓住了依法治國兩個十分關鍵的環節。
現代社會,行政權力無處不在。實行法治首先要強化對行政權的制約、監督,沒有依法行政、法治政府,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失範、失序,和諧社會就難以實現;同時,司法不彰、司法公信缺失,法律不能得到有效實施,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保護,人權難以保障,法治社會必然蕩然無存。尤其是將“司法公信力不斷提升”,作爲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總目標中重要指標,既顯示了中央對司法工作的高度重視,也突顯出當前司法公信力缺失的嚴峻形勢。這對司法機關來說,既是破解困境的機遇,也是一項艱鉅的政治任務。
法治建設的站位更高、決心更大。十八大報告指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要更加註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報告還提出:“要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從各層次、各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實現國家各項工作的法治化。”由此不難看出,法治在國家政治體制改革中的重要地位,報告不僅從中國政治發展道路和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出發,提出加快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而且把法治國家建設提升到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高度。同時,還首次強調:“更加註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這預示着黨治國理政基本方略進一步向法治轉變。爲此,報告又專門強調:“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不僅如此,報告在此基礎上又進一步提出:“實現國家各項工作的法治化”,這些都充分反映中央對法治、依法治國高度重視,法治將是未來我國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首要目標和重要風向標。爲了確保這一目標的實現,也是針對黨內出現的個別領導幹部嚴重違法亂紀、濫用職權問題,報告前所未有的重申:“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權法。”尤其後半句話,首次在黨的報告中出現,振聾發聵,顯示了中央推行法治的決心。
法治建設的要求更全面、更深入。報告在明確提出“要全面推行依法治國的總目標”的同時,提出:“推行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在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涉及法治的方方面面提出要求,顯示中央對推行依法治國的全面考慮。在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形成之後,執法、司法、守法已上升爲突出問題,如何保證法制的有效實施將是重中之重。對於司法體制改革,十八大報告用語十分精煉,但內容十分關鍵,內涵十分明確。即:“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雖然只有幾字之差,但彰顯對司法體制改革的深化與持續推進,彰顯對司法獨立公正的充分重視。而且,由此透露出下一步司法改革的重點應當是“司法體制改革”,而不僅是司法機制、制度的改革。與此同時,爲了從更深層次、更廣範圍厲行法治,弘揚法治精神,使法治深入人心,報告首次提出:“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從思想觀念、工作方式等認識論、方法論上再次強調法治作爲治理國家基本方略的重要作用。由此還反映出,中央今後在解決諸如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這些當前最突出問題上將依靠法治,依法治理。
報告在加強社會建設論述中強調:“要圍繞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系,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衆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制”,把“法治保障”作爲社會管理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亦是首次提出。一是再次彰顯了法治在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二是進一步完善了“社會管理體系”的科學性和合法性,是對社會管理體系的豐富和發展。
總之,宏偉藍圖已經繪就,法治道路已經十分清晰,讓我們昂首闊步邁上法治新徵程。
(作者單位: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