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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邢東偉通訊員餘德厚陳鳳羽2012年5月,村民唐某無證駕駛無號牌拖拉機,好心搭載吳某、唐某等17名女工,其中不少女工都是順路搭便車。當車行駛至某農場鐵路橋涵洞時,坐在拖拉機駕駛室頂部的4名女工被涵洞前的一根限高標誌杆撞倒,造成吳某、唐某等三人死亡和高某受傷。經警方認定,唐某承擔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在交警主持的調解下,唐某的妻子分別賠償給吳某、唐某等三名死者家屬人身損害賠償費各12萬餘元,賠償給高某人身損害賠償費8019元。
近日,海南省東方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以案釋法無證駕駛致慘案擔刑責
法院認爲,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無證駕駛無號牌的拖拉機,致三人死亡,一人受傷,且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爲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承辦法官表示,唐某雖是好心讓人搭便車,但因一人的過失,致三條鮮活的生命突然逝去,教訓慘痛。在農村,無證駕駛無牌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案件高發,應進一步加強普法宣傳和監管,強化安全意識,珍愛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