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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刑13個月,警方提醒市民在擁擠的地方最好別聽歌
本報訊吳雲詹賢思記者汪清林實習生王穎女子偷蘋果手機眼見被抓,“急中生智”把贓物扔進湖,想毀滅證據,但最終還是被判刑一年一個月,並處罰金8000元。記者從警方獲悉,隨着年輕人使用蘋果機日漸增多,“蘋果”也成了小偷的最愛,失主中女性明顯比男性多,18-26歲的年輕人所佔比例最高。
街上偷“蘋果”獲刑13個月
2012年8月5日20時許,小偷蔣某(女)在中山路看到兩名時髦女子玩着智能手機進入一家婚紗店,蔣某也假裝進店觀看照片,趁店內員工引領兩名顧客的時候,盜竊謝某Iphone4手機(價值3418元)一部,盜竊胡某Iphone4S手機(價值4074元)一部。
蔣某得手後正要逃離現場時,誰知被失主發現,兩名女子追出婚紗店時,蔣某“急中生智”,將盜得的兩部蘋果機扔進八一公園的湖中,並堅稱自己沒偷手機,蔣某以爲銷燬證據,失主就沒轍。
事後經西湖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爲,蔣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取祕密手段,竊取他人共7492元的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爲已構成盜竊罪。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並處罰金8000元。
“蘋果”現在成了小偷的最愛
“坐公交的時間很長,習慣聽歌打發時間。”時下,不少年輕人喜歡帶着耳塞聽着歌出行,這也爲小偷提供了契機。“上車前還聽着歌,一上車音樂就斷了。”不少失主報警後回憶丟手機時的說法都很相似。
記者從110指揮中心瞭解到,近來報案反映在公共場所掉蘋果機的情況有所增多。由於年輕人用蘋果機越來越多,民警對此類案件分析發現,扒竊蘋果系列電子產品的案件陡增,其中發案地點多集中在地下通道、樓梯、公交車等場所,發案時間多在早晚高峯時段。
民警介紹說,受害人中,女性明顯比男性多,18-26歲的年輕人所佔比例最高。竊賊們的“最愛”就是時下流行的蘋果手機。
擁擠地方最好別聽歌
警方建議市民外出時,在人多擁擠的通道、進出站的樓梯、擁擠的車廂等場所,最好不要用耳機聽歌,一方面容易成爲小偷的目標,另一方面聽歌容易分散注意力,降低防範意識。最好是將手機拿在手中,或放在書包內側兜裏,避免財物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