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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北京市管道天然氣(不包括管道液化氣、壓縮天然氣)居民用氣銷售價格統一上調0.23元/立方米,調整後價格爲2.28元/立方米。
此前,北京市實行的居民氣價爲2007年制定,價格標準爲2.05元/立方米,從昨日開始,居民用氣銷售價格統一上調0.23元/立方米,調整後價格爲2.28元/立方米。
據瞭解,此次價格調整主要是由於2010年6月國家調整了國內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每立方米提高0.23元,並允許上浮10%,同時要求各地儘快理順下游天然氣銷售價格。按照國家要求,北京市於當年9月就調整了非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平均每立方米上調了0.33元。
北京市發改委要求,各燃氣供應企業的管道天然氣居民用氣銷售價格不得高於全市統一價格標準。民政部門將對低保家庭及時給予補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氣價上調而降低。市政市容部門將繼續對天然氣分戶採暖居民用戶的採暖用氣進行補貼。
據瞭解,此次調價方案兩年前就已聽證。2010年11月12日,北京市召開了居民天然氣價格調整聽證會。對於每立方米天然氣價格上調0.23元和0.27元兩個方案,25位聽證代表中有20位同意上調0.23元的方案,1人同意上調0.27元。另有兩人提出降低漲幅,還有兩位聽證代表不同意氣價上漲。北京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當時表示,將據聽證會情況進一步完善調價方案,具體方案將按程序審批後公佈。
北京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說,北京市天然氣市場的突出特點是全部依靠調入、市場需求量大、用氣量季節差大等特點。據統計,北京市每戶家庭每月平均生活用氣量約20立方米。價格調整後,預計每戶家庭月均用氣增加支出4.6元,年增加支出55.2元。綜合新華社、《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