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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熱心市民來電反映,一些非法銷售液化氣的商販,在市區馬路上爲飯館倒換燃氣罐,有人及時撥打了報警電話。民警接報後及時趕到現場,制止了此種行爲,排除了安全隱患。
昨日11時50分左右,市民齊先生在河東區六緯路與大直沽中路交口附近,發現一輛麪包車停放在一家麪館門前,通過由麪包車內引出的管子向商鋪自備的液化氣瓶中灌氣。齊先生立即撥打110報警電話,民警隨後趕到現場,制止了這種行爲,並將提供灌氣服務的當事人帶往派出所做進一步處理。
無獨有偶,上午10時左右,南開區羅江東里附近也有人當街從事液化氣倒換買賣,同樣被人舉報,民警及時進行了制止。
根據天津燃氣管理條例中的相關規定,經營城市燃氣者應向市公用事業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覈同意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覈准登記註冊,禁止個人經營城市燃氣。同時,禁止倒灌液化石油氣或擅自排放液化石油氣氣瓶內殘液的行爲,違者將受到相應處罰。燃氣部門希望市民發現此種情況,能及時報警或撥打燃氣熱線進行反映,以避免發生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