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從今年起,每年的12月2日被設立爲“全國交通安全日”。毫無疑問,“全國交通安全日”的設立將有助於減少交通事故,促進道路安全順暢。但筆者認爲,確保交通安全應首先從交通道德談起。
據統計,截至今年10月,我國機動車保有量爲2.38億輛、機動車駕駛人2.56億人。與此同時,近年來,我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每年都在7萬左右,受傷人數約30萬,直接經濟損失近10億元。人、車矛盾突出,違反交通規則的“不道德”行爲比比皆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嚴峻。
儒家倡導“溫、良、恭、儉、讓”,而交通道德中,“讓”字顯得特別突出,人讓車、車讓人、車讓車……
“退一步好難”。在十字路口我們常看到這樣的情景,在等紅燈時,一些騎着電動車和自行車的“駕駛員”“見縫插針”,瞅準時機就闖過馬路,常引得過往車輛避讓剎車;在一些道路斑馬線附近,我們也常看到,當有人過馬路時,司機很遠就按喇叭,並不減速,飛駛而過,行人不得不“戰戰兢兢”躲避車輛;車與車搶道,更是“狹路相逢勇者勝”,記得一位出租司機對記者說過:“不搶道能行嗎,私家車在你前面晃晃悠悠,你不急呀?”
凡此種種都屬於禮讓缺失,更讓行人氣憤的是“不良”機動車駕駛員。在雨雪天氣,道路積水或泥濘,而每當行人過馬路或者在人行道行走、等車的時候,常常有些車輛飛速駛過,水浪、泥浪瞬間翻滾,濺得行人滿身,讓人懊惱。
遵守交通道德便是人讓車、車讓人、車讓車的和諧相處。這就需要國家有關部門合理規劃道路,制定更爲人性化的交通法規;交管執法部門加強交通文明宣傳,嚴格執法,規範人車秩序;每個交通參與者遵守交通法規,“珍惜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