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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合理、狀態良好的信號燈,對順暢交通意義重大。圖為信號燈失靈引發的一次交通混亂。蘇仕日攝
南方日報訊東莞交警部門正在全市開展交通信號燈設置使用情況集中排查,清理設置地點或配時不合理的『問題信號燈』。
交警部門表示,有交通信號指示不一致等情形的,將不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系統,不進行處罰。交警部門還在路口推廣輔助信號燈及信號燈倒計時裝置,提示駕駛人安全通過。
為進一步規范道路交通信號燈的設置、使用和管理,加強對不遵守交通信號違法行為的執法管理,規范執法程序,確保執法公正,交警部門對全市信號燈開展排查。目前,共排查燈控路口1196個,已排查機動車信號燈4857組,非機動車信號燈1054組,人行橫道燈6087組。檢查出排列順序不正確的2組,信號燈數量不足的16組,安裝位置不當的11組;調整數量22組,新安裝16組。
此次重點排查包括:使用形狀不正確的信號燈或者復合燈,設置地點不合理、排列順序不正確、安裝數量不足、位置不當或被遮擋、與交通標志和標線不協調以及采用標准規定以外的信號燈燈色,以及信號燈相位設置和配時不合理等問題。交警部門還將全面清理破損、不規范的交通信號燈,補充完善缺失的交通信號燈。
這次排查采取自行檢查和抽查檢查的方式,各交警大隊組織對轄區所有交通信號燈逐一進行清理,逐項檢查交通信號燈的技術要求、設置條件、安裝方式、排列順序、安裝位置,確保交通信號燈功能的充分發揮。
交警支隊還要求各交警大隊嚴格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及『電子警察』執法取證的有關要求。對『電子警察』拍攝的不按交通信號燈通行的交通違法證據圖片,要求嚴格審核把關,對有證據證明車輛當時正進行救助危難,或者交通信號指示不一致等情形的,一律不得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系統,不做處罰。對已錄入系統的交通違法記錄,要完善異議受理、核查、處理工作規范,最大限度減少執法爭議。
交警支隊還要求,具備條件的地方,要積極推廣在路口增設輔助信號燈和信號燈倒計時裝置,便於駕駛人行駛中及時觀察和辨認交通信號燈,提示、引導駕駛人安全通過路口。同時加強路口通行管理和執法管理,對非機動車和行人闖紅燈交通違法,要在加強教育、勸阻的同時依法進行處罰。
南方日報記者郭文君通訊員閆海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