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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比什凱克12月4日電背景資料:上海合作組織
上海合作組織(簡稱“上合組織”)2001年6月15日在上海成立,成員國爲中國、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現有蒙古國、巴基斯坦、伊朗、印度、阿富汗5個觀察員國,對話夥伴國有白俄羅斯、斯里蘭卡和土耳其3個國家。
上合組織成員國總面積近3018.9萬平方公里,成員國總人口15.25億。2011年,成員國國內生產總值總和約93914億美元。
上合組織以維護地區安全、促進共同發展爲己任,確立了“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尊重多樣文明、謀求共同發展”的“上海精神”,提出了“互信、互利、平等、協作”的新安全觀。
上合組織的宗旨和任務是:加強成員國的相互信任與睦鄰友好;維護和加強地區和平、安全與穩定,共同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毒品走私、非法販運武器和其它跨國犯罪;開展經貿、環保、文化、科技、教育、能源、交通、金融等領域的合作,促進地區經濟、社會、文化的全面均衡發展,不斷提高成員國人民的生活水平;推動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
上合組織有兩個常設機構,分別是設在北京的祕書處和設在烏茲別克斯坦首都塔什干的地區反恐怖機構。非常設機構包括元首理事會、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外長理事會、國家協調員理事會及總檢察長、國防、經貿、交通、文化、救災等部門領導人會議。其中,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是上合組織的最高決策機構,每年舉行一次會議,就組織內所有重大問題作出決定和指示。成員國政府首腦理事會每年舉行一次例會,重點研究組織框架內多邊合作的戰略與優先方向,解決經濟合作等領域的原則和迫切問題,並批准組織年度預算。
上海合作組織是迄今唯一在中國境內成立、以中國城市命名、總部設在中國境內的區域性國際組織。上合組織與聯合國、東盟、獨聯體等國際或地區組織建立了密切聯繫並開展合作,是聯合國大會觀察員。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