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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在嘉興坊間議論很大,因爲手段太惡劣了,扼頸又灌濃硫酸,對象還是和自己一起生活了6年並育有一女的女友。
到底有什麼深仇大恨?
可能現在讓35歲的江蘇人何守貴講,他也說不清。
昨天下午,站在被告席上的何守貴眼帶血絲,在法官宣讀判決書時,幾度閉上雙眼。
他的女友,比他整整小12歲。2006年,兩人在江蘇吳江打工時認識,雖然何守貴離過婚還有個兒子,但湖北女孩小春還是愛上了他,而且不顧父母反對,就跟了他,爲此兩年都不和家裏聯繫。
第二年,兩人的女兒誕生,小家庭要說也很圓滿了。可生活一起久了,爭執也就多了。
小春家裏人說,是爲錢吵的,因爲何守貴從沒把工資拿回家過,兩人爲此經常吵。
而何守貴否認是經濟原因,只是感情糾葛,“她在網上和網友聊天,經常‘老公’、‘老婆’的叫,她在外面有人。”
今年4月20日晚上11點左右,兩人又因瑣事爭吵。何守貴酒後失去理智,用左手扼着小春脖子,右手從牀底下拿起一瓶濃硫酸,灌到小春嘴裏,後騎着摩托車逃離現場。
直到第三天早上6點左右,小春的父親一直尋不見女兒,打開她的租房門,才發現她已被害。
第四天凌晨,何守貴在江蘇省吳江市盛澤鎮他朋友租房內的牀下被警方抓獲。
經法醫鑑定,被害人系因被扼頸致機械性窒息,腐蝕性強酸經口進入體內致肺、心及肝組織壞死而死亡。
昨天,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何守貴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