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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以未生效的承包合同爲幌,招攬投資夥伴,騙得投資方24萬元的合作保證金後逃匿。現該男子因涉嫌詐騙已被河西警方抓獲並刑事拘留。
11月初,一名中年男子急匆匆跑到公安河西分局經偵支隊值班室,報案稱其被騙走了24萬元。報警人王先生說,今年1月,他經朋友介紹與男子李某相識,李某自稱剛剛簽訂一個承包工程,正在尋找合作伙伴。從事建築工程業務的王先生對此很感興趣。隨即,李某拿出一份拆除工程的承包合同,甲方爲本市河西區一家企業,乙方爲李某。合同內容爲,該企業工廠廠房因遷址需要拆除,李某負責具體拆除任務。看過合同後,王先生深信不疑,同意與李某合作,並按其要求,當即支付了24萬元的合作保證金。
過了半年多,項目遲遲沒有開工,王先生有些坐不住了,頻頻催促李某。起先,李某以工廠沒有搬遷完畢、拆遷工程延後等理由拖延,到後來乾脆電話關機,人也下落不明。王先生頓感不妙,親自找到承包合同的甲方,然而得到的答覆卻是該承包合同並未生效。原來在承包合同中還附有一個重要條款,即自合同簽訂日起一個月內,乙方入場並開工,合同才正式生效。承包合同是2011年11月簽訂的,這就意味着王、李二人商談合作時,該承包合同便已喪失了生效可能。
公安河西分局經偵支隊接報後,迅速對李某展開調查。經過一個多月的縝密偵查,祕密跟蹤布控,前日下午,辦案民警在河東一出租房內將李某抓獲。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李某(男,45歲,山東省人)對其用尚未生效的合同進行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現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警方提示:投資經營者對於涉及自身重大經濟利益的合同一定要仔細研讀或聘請專業人士審驗把關,切忌因礙於面子或有賴於過往信任,匆匆簽字。(記者常健通訊員趙健李新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