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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今年以來,江蘇省蘇州市金閶區人民法院力推痕跡管理,規範執行工作,執結率、實際執行率、執行標的到位率、執行和解率等指標均名列蘇州法院前茅。
金閶法院要求每起執行案件,從執行員接到卷宗起,就在信息管理系統中以電子檔形式記錄下本案的所有工作內容。案件執結時,由執行參與人員會籤,形成完整的個案執行痕跡線索,進行歸檔備查,由執行庭定期組織檢查,進行評查。
該院負責人介紹,過程中須嚴格做到“六有”,即工作有計劃、流程有記錄、參與人員有簽字、發現問題有記載、執行款(物)有確認、與當事人接觸有筆錄。執行痕跡化管理以來,實現了三個提升。一是增強了執行人員的責任心,提升了執行工作質量和效率。二是痕跡管理可以清楚看出執行人員是否遵循了“執行措施窮盡原則”,爲法院對執行案件裁定中止、終結執行提供了依據,提升了執行工作的規範化程度。三是痕跡管理檔案對當事人公開,便於當事人瞭解執行工作的進展情況,提升了當事人對執行人員的信任度和滿意度。
(耿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