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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論
熊丙奇(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學生代表的意見在決策中,能起到多大作用?這些問題不解決,就可能讓學生參與學校管理成爲形式。
大學學生會如果能由學生民主選舉產生,真正成爲學生自治組織,這比有學生象徵性地進入學校名義上的決策機構,更有價值。
近日,南開大學作出一項重要決定:學校最高議事機構校務委員會裏,將首次出現學生的身影。這一決定是南開大學校長龔克在該校第二十次學生代表大會、第三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會上透露的。他說,校務委員會將爲學生設立兩個固定席位,兩名學生將以校務委員會委員的身份進入。
據悉,除了進入校務委員會的代表,南開大學還將有16名學生分別進入申訴處理委員會、交通管理委員會、膳食工作委員會,參與到學校管理當中,更好地打通學校與學生間的溝通渠道。南開大學在學校管理中,重視學生的參與,值得社會肯定。在現代大學制度中,學術自治和學生自治,是十分重要的內容。南開在校務委員會中設立學生委員,向推進學校民主管理,建設現代學校制度邁出了一步。
但是,鑑於以往高校在類似舉措中存在“擺設”和“形式主義”的問題,學生代表能否真在學校管理中發揮作用,還有待觀察。以學術自治爲例,我國高校近年來紛紛成立了教授委員會和學術委員會,力圖推進學術自治,可遺憾的是,教授委員會和學術委員會,大多隻有其名,而無其實,原因在於,這不是由教授民主選舉產生(而是由學校行政委派),且無法獨立運行(通常掛靠在教務處、研究生院或人事處),所做的學術決策,也沒有多大權威性,這導致教授委員會和學術委員會成爲擺設和工具。
學生參與學校的管理,如果不解決學生代表產生、代表如何參與學校管理的具體機制問題,很有可能重蹈教授委員會、學術委員會的覆轍。對於南開來說,必須回答的問題就包括:學校的校務委員會是學校的最高決策機構嗎?——在我國高校,這一機構通常並不具有決策權,一年之內只是象徵性地開一兩次會,擁有決策權的是黨委常委會或者校長辦公會。學生代表是學生民主選舉產生,還是學校委派?如果只是學校委派,那麼,就談不上是學生“代表”。學生代表的意見在決策中,能起到多大作用?這些問題不解決,就可能讓學生參與學校管理成爲形式。正如該校學生所說,希望入選的兩名同學不做花瓶,“爲學生說話,說學生的話”。
要檢驗這一舉措是“動真格”還是“走形式”,其實,只要看學生會、研究生會的選舉形式,就可知道。從目前情況看,南開的學生會和研究生會,似乎並沒有採取學生民主選舉方式,而多年前,中山大學已經嘗試學生會直選。在筆者看來,大學學生會如果能由學生民主選舉產生,真正成爲學生自治組織,這比有學生象徵性地進入學校名義上的決策機構,更有價值。
需要注意的是,南開校長希望同學們把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當成“一種學習過程、一種社會體驗、一種民主體驗、一種成長的經歷和職業的準備”,這很中肯,讓學生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對學校來說,也是一種學習過程。學校應該切實推進民主管理,才能讓學生有真切的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