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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報訊(記者徐晶晶)針對急救患者連去5家醫院均未被收治的情況,本市將出臺急診新政。今後,急診也將實行“首診負責”,首診醫師搶救急、危、重症患者,在病情穩定之前不得轉院。
昨日,記者從市衛生局獲悉,本市擬於近日出臺醫院急診工作的12項規定。其中明確,如果醫療機構拒絕和推諉患者,衛生行政部門查實後,將公開通報批評,接受社會輿論監督,同時該醫療機構不得參與醫院評優和醫院等級評審。衛生行政部門對推諉或者拒絕收治急、危、重症患者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要責令其限期整改;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依法追究醫療機構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