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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房叔”事件發生之後,網曝個人房產信息成爲反腐的利器之一。但之後發生的“房嬸”事件,卻令人開始擔心個人房產信息隱私的安全,如果出現泄露問題反而會誤傷無辜。
近期,廣州部分開發商和中介要求購房人提供個人住房情況證明,聲稱這樣纔可辦理房屋交易。昨日,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正式發文強調,叫停開發商與中介的這種違規行爲,以堵塞個人房產信息泄露的漏洞。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稱,廣州自2010年10月15日開始執行國家住房限購政策。對於購房人的住房情況,由廣州市房屋交易登記機構在受理房屋交易登記申請時一併審覈,無需購房人自行提供個人(家庭)住房情況證明。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在住房交易過程中不得要求購房人提供個人(家庭)住房情況證明。
市民在房屋交易過程中如有疑問,可撥打房地產交易監督電話(83334718)諮詢。
申請貸款需提供住房證明
不過,目前廣州按照中央規定,執行的是差別化的住房稅收和信貸政策,所以市民在申請契稅優惠或者按揭貸款時,仍然需要向相關機構或部門提供個人(家庭)住房情況證明。
據悉,如果是個人查詢,只需要提交個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以及檔案利用申請表。而申請查詢他人房產情況的,則需要提供公證委託書原件,當事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還有代辦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以及複印件。
(記者賴偉行)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