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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你之前已經起訴至嘉定區法院,要求與王英離婚了,是嗎?張巖:是的。哪怕她能說話,只是臥牀,我都不會跟她離婚,但現在……我覺得這個婚姻關係已經沒意義了。
記者:那你有沒有考慮過,你妻子今後的生活怎麼辦?
張巖:大家都同情她,誰來同情我呢?我有個4歲的孩子要照顧,也有父母要贍養,我也是弱勢羣體啊!在這件事情上,我們(張王兩家)都是受害者!好好的一個人,突然就變成這樣了……
記者:可是,王英的父母和你不一樣,他們畢竟沒有固定的收入來源。
張巖:所以我願意適當補償,現在打官司就是希望法院能合理分割這套房產,把屬於她的那份給她。以後如果離婚,法院判決需要我承擔的,我能承擔的,我一定會承擔。
記者:你妻子出院至今,你去照顧過她嗎?
張巖:我在浦東上班,經常加班、出差,還要照顧4歲的兒子,沒有時間和精力再去照顧她了。
記者:你岳父說,你已經很久沒有帶寶寶去看媽媽了?
張巖:孩子很脆弱的,你覺得一直跟他提這個事情,合適嗎?在幼兒園其他小朋友提到媽媽,他就會不開心。我真的希望等他長大一些後,再慢慢讓他接受這個事實。
記者:作爲丈夫,你覺得你盡到責任了嗎?
張巖:她在醫院治療過程中,我們家花了30多萬,幾乎把所有積蓄都花光了。後來打官司拿到的賠償款20多萬,我也都交給他們家了。她現在已經這樣,但我的日子還要過下去,我也不要我的名聲了。一個家已經毀了,不能再影響到另一個家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