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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濟南12月7日電(記者婁辰)山東省教育廳、發改委、公安廳、人社廳四部門7日公佈了山東省隨遷子女“異地高考”實施細則,外省考生須具備山東省“高中段學校學籍並有完整學習經歷”,進城務工人員的職業、住所、保險繳納等條件則由各市制定。
根據山東省《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意見》,從2014年起,凡具有山東省高中段學校學籍並有完整學習經歷的合格畢業生均可在山東省就地(所就學的高中段學校所在地)報名參加高考,並與當地考生享受同等的錄取政策。
山東省要求各市、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城市功能定位、產業結構佈局和城市資源承載能力,綜合考慮進城務工人員在當地的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和按照國家規定在當地參加社會保險年限,以及隨遷子女在當地連續就學年限等情況,制定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中段學校升學考試的具體政策,原則上應於2012年年底前出臺並報山東省教育廳備案。
山東省要求隨遷子女淨流入數量較大的市、縣加強城市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適當增加高中段學校招生計劃,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受教育權利。同時,對不符合在流入地參加升學考試條件的隨遷子女,流出地和流入地要積極配合,做好政策銜接,確保考生能夠迴流出地參加升學考試;經流出地和流入地協商,有條件的流入地可提供借考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