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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蘇省無錫市南長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彩票代購合同糾紛案。雖然案情簡單,結果卻出人意料。
小林從大學畢業後,覺得自己高等數學學得很好,便投資租地方經營福彩投注站。一次閒聊時,小林勸熟人陳某可以試試彩票投資,說經過一段時間的摸索,他對3D彩票中獎概率及時間段有一定的準確性,只要按照他摸索的規律購買就會有高額回報。陳某心動,在2010年這一年期間,曾先後6次與小林簽訂《代購福彩3D玩法協議》。協議中小林向陳某承諾了代購期間的每月最低獎金額,多中多得,並約定發生本金虧損時由小林賠償虧損本金。在前4次的彩票代購過程中,陳某先後將本金共計34萬元支付給小林,小林也都按照代購協議向陳某支付了彩票代購款及獎金收益,雙方結算完畢。
同年7月和9月,雙方再次簽訂了兩份《代購福彩3D玩法協議》,約定本金分別爲20萬元和10萬元,每月最低獎金收益分別爲1.8萬元和9000元。然而在履行這兩份協議期間本金也發生虧損,爲此小林還向陳某出具了一張35.8萬元的欠條,之後也陸續歸還了21萬餘元的欠款。由於到期未能清償全部欠款,陳某遂將小林訴至法院。
被告小林則辯稱,已按照代購協議的約定爲原告購買福彩,並將兌得獎金支付給原告,本金已全部轉化爲彩票並取得相應對價,故約定返還本金及保證最低中獎收益的條款應屬無效。
法院認爲,被告系從事彩票銷售人員,其明知彩票的特性及風險,卻向原告保證歸還代購本金,並保證最低收益,原告基於對被告的信任將錢款交付被告,協議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也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應認定有效,可按民間借貸關係處理,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計算。故判決被告歸還原告本金8萬餘元及利息。
法官點評:本案爭議焦點在於原被告之間爲委託合同還是民間借貸法律關係。若按委託合同處理,由於彩票本身所具有的風險,其收益具有不確定性,保底條款應爲無效,被告在歸還本金的基礎上只需按實際兌得的獎金支付即可;若按民間借貸關係處理,則被告應返還本金和支付利息,由於雙方約定的固定收益超過了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貸款利率的4倍,故利息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貸款利率的4倍支付。本案中,當原告將資金交付給被告後,被告實際上獲得了對該筆資金的完整所有權,原告對該筆資金的使用流向已失去控制能力,此時被告再向原告作出保底承諾,形成的權利義務關係在實質上已經符合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徵,故本案中的代購協議其實是以委託理財爲表現形式的借款合同。